江苏省今年将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发放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公务员省标补贴,以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据悉,该省的各级教育部门将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财政、人事等部门,及时提供各项基础资料,做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定岗工作,优化学校布局,清理各类不合格人员,建设一支精干、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同时,向同级政府汇报教师省标补贴发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确保教师省标补贴“一县一标”并按时足额发放。
江苏各地将利用省政府帮助发放省标补贴的有利时机,将教师省标补贴真正从体制上上划到县,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不再由乡镇负担,并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教师国标工资和省标补贴、中小学公用经费、校舍维护和改造经费等全额纳入县本级预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做到教育财政拨款“三增长”。
同时,该省要求各地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建立公用经费专户,按规定的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加强学杂费管理,确保全部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和改善办学条件。严禁通过挤占、挪用学校杂费收入发放教师工资和省标补贴,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来解决教师省标补贴。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处罚力度,切实制止教育乱收费和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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