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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城乡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经费投入增长43% 260万学生受益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2008年,内蒙古将安排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17.96亿元,比上年增加5.43亿元,增长43%以上,将使自治区260万城乡中小学生从中受益,实现义务教育“两免”覆盖全自治区城乡。

  据了解,2006年以来,内蒙古不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程。2007年春季开学时,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25亿元,专项对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自治区规定的必设科目教科书。同时,将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由每生每年小学150元、初中210元分别提高到小学300元、初中450元。对所有蒙语授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并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1080元、初中1350元。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强区富民的战略高度出发,立足于建设民生之基,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安排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17.9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7.23亿元。主要用于对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农村牧区小学生、初中生每年人均分别可达265元和395元;县镇小学生、初中生每年人均分别可达280元和410元。

  继续将自治区规定的必设科目教科书列入补助范围,同时,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生、初中生分别由每年人均70元和140元提高到90元和180元。

  农村牧区寄宿生生活补助再次提高,小学生、初中生分别由每年300元和450元提高到500元和750元。自治区新增支出1.7亿元,使全自治区14.3万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寄宿的小学生每人每天享受4元、初中生每人每天享受5元的住宿费补助。

  据悉,内蒙古还将逐步解决全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校外借宿问题,对2007年人均财力低于4万元的困难旗县,自治区财政在转移支付中适当支持。

  (记者 郝文婷)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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