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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推动教育走向公平

――访福建省教育厅厅长鞠维强

  “做好民生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用系列惠民政策推动教育逐步走向公平,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上好学,这是教育行政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重心所在。”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厅长鞠维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鞠维强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福建一直把惠民政策作为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如在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上,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要求农民工输入地要以就读公办学校为主,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省教育厅也先后下发了多个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2007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进城务工子女61.4万人到校就读,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的14.8%左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占进城务工子女总数的86%以上。

  鞠维强说,福建在教育惠民政策方面敢于走在前面,也舍得花钱,且每一分钱都花在老百姓的孩子最需要的地方。2006年,福建比全国要求提前一年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设立高校“省政府奖学金”和中职校“省政府助学金”。这些举措有效地减轻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地完成了学业。2007年,福建继续把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省级以上财政投入16.07亿元,集中用于教育为民办实事,并出台系列惠民政策,八项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件件得到了落实。

  八项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为:一是完成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56万平方米;二是投入6.78亿元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三是扩大了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四是开展了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助学工作;五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实行了生活补助;六是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七是加大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八是建成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第三批项目。

  鞠维强指出,福建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教育就占了5件。这些惠民项目包括:认真落实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等。同时,进一步完善贫困生助学体系,确保国家及省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顺利实施;坚持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督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六公开”。要让老百姓在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成果中享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

  鞠维强表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教育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扎实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记者 肖铮 龙超凡)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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