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出台意见,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责任。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惠及亿万人民群众,政策性强、资金投入大、涉及面广、工作层面多,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确保公平、公正地将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需要付出不懈的艰苦努力,把这件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新的资助政策实施后,学生资助工作量会显著增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要注意整合现有管理资源,尽快建立机构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调剂人员编制,保证办公经费和场地,形成自上而下、覆盖全国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体系。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认真搞好制度建设,加强管理与监督。能否把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落到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制度建设很重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将资助工作引领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按照新的资助政策要求,各级财政每年用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资金在300亿元左右,这些钱是给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孩子的读书钱,是他们实现梦想的希望。一定要把这些钱管好、用好,真正用在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孩子身上。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相结合。各学校要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出发,结合国家实施新资助政策的契机,结合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满怀爱心,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多种多样的资助活动,达到“送温暖、解困难、增信心、长才干”的效果。
百年大计,树人为本。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是治本之策,长远之计,将从制度上更好地促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倾注更多的情感,通过满腔热情和周到细致的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爱护传递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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