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这里的生活比在家好多了”
“图书馆-食堂-宿舍”三点一线,每顿饭钱不超过5元,每天半份荤菜,每周一袋牛奶。在学校资助下,中国农业大学贫困生拉欧达布每个月所有花费为250元左右,他对这种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因为“这里的生活比在家好多了”。
拉欧达布来自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拉绥乡,全家七口人依靠农牧业为生,家庭年收入仅为800元,3个妹妹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均中途辍学,家中还有一个患病的叔叔。
2004年9月,拉欧达布从江苏省南通民族中学考入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农业工程专业学习。他是从拉绥乡走出来的第二个大学生。只身来到北京的拉欧达布,除去家人为他东拼西凑的来北京的路费后,已经身无分文,入学注册那天,他和其他贫困生一样,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绿色通道”办理了缓交学费手续。
刚入校不久,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对贫困生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学工部和工学院了解到拉欧达布的家庭实际困难,为他提供了助学金2000元,并优先为他办理了助学贷款。“我每个月所有花费大概250元,其中110元来自国家给的粮油副食品补助,其余的花费都从这2000元里支出。”拉欧达布说,“由于以前没有像样的衣服,刚来北京时用这些钱买了点衣服;其他的花费则主要是生活费。”
去年10月,拉欧达布领到了四年期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他用这部分钱交上了大一的学费和住宿费。偶尔,拉欧达布也会与同学走出学校放松一下。“来北京后,我就去了圆明园,学生门票是5元;还去了一次中国美术馆,我比较喜欢绘画,那里举办一个法国的美术展览,门票是10元。”他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和活动与汉族同学进行交流。
拉欧达布经常说:“没有好政策我哪能念好书。”
他现在还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有一部自己的手机。“来北京大半年了,我就给家人写过一封信,但没有收到回信,没有通过一次电话,因为家里没有装电话;偶尔家里人到县城打电话到宿舍,我又不在。如果我有了一部手机,家人就可以很容易找到我。有时候一个人呆着,觉得自己很孤独。我想通过向学校申请勤工俭学,或者到外面找份兼职工作,挣点钱。”
【代表委员访谈】
政协委员朱清时:助经济同时还要育精神
特困生作为大学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协委员、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接触了很多学生,从他的经验来看,大多成才的都是来自当时家境贫困或偏僻边缘地区的学生,因为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受到的诱惑相对少一些,更容易将注意力用于学习。
朱清时说,对贫困生不能只助其经济,还要育其精神,其中就包括培育他们的“大爱意识”。否则,资助就可能成为一种“慈善行为”,对大学生心理和行为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贫困的家庭无法选择,人生的价值可以创造”,这是朱清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认为,贫困生虽然暂时在经济上遇到困难,但可以集中精力,花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上,打好基础,将来成功的机会会比别人多。
政协委员瞿振元:想方设法帮贫困生完成学业
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瞿振元认为,我们党讲执政为民,就是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满足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学校党委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做好贫困生工作就是对这一思想的具体落实。
瞿振元说,我们常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但他们对党和社会主义的认识不能总停留在书本上,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而是要让大学生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中感受到党的温暖,无形之中就会在重大问题上树立正确的认识,确立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念和信心。学校做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就是要带着感情去做,就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并完成学业,要让他们感受到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学校、老师、同学们无时无刻不在关心他们,让他们从生活中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就是行胜于言。
政协委员焦文俊:这项工作关系和谐社会的建立
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焦文俊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自实施以来之所以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这项工作关系着和谐社会的建立,关系着社会稳定,关系着教育公平,也关系到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进,这就要求高校切实做好贫困生的助学贷款工作。
焦文俊说,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培养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贫困大学生大部分成绩优秀,解决好他们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经济问题,有助于贫困大学生健康成才;其次,统筹城乡教育共同发展,减小地区差异,解决好贫困生的问题关系到背后的千万个家庭,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同时,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贫困生的资助扶持体现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只有贴近大学生的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政工作才会更有效,更令人信服。
【新闻背景】高校贫困生多元资助体系形成
在发展高等教育和实行高校收费改革过程中,如何保证教育机会均等,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一直致力于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困难学生体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这种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多元化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奖,指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贷,指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助,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一些助学、助研、助管等岗位,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些报酬;补,指困难补助,各级政府和高校拨出一定资金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减,指减收或免收学费。
199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1999年,这项工作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开展试点;2000年在全国全面展开。
2004年6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从2004年9月初到现在,按新机制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全国已达23.5万人,审批贷款合同金额21亿元,有20多万学生已得到发放贷款10亿多元。连同以前办理的有关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以来,全国已累计审批贷款学生115万,审批贷款合同金额达96亿多元,先后有108万学生得到发放贷款69.8亿元。
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要求确保在新学期开学后,按新机制发放助学贷款;加大国家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奖励力度;高校每年要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建立规范的勤工助学制度;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高校要规范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这些措施确保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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