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河南省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至5年的时间,为全省每村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干部。
该省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且是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不受应届、往届和专业等限制,均可提出申请。中共党员、女性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优先选聘。“大学生村干部”聘期满3年后,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待遇不变。不再任职的,在职人员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人员自主择业。
该省还规定,对于工作两年后报考公务员的,采取适当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录用;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政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可优先提拔担任乡镇领导职务。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8月8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