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广西采取特殊政策推进民族教育发展,全区每年投入1400万元,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寄宿民族班学生生活补助。
据介绍,广西每年投入140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950万元,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寄宿民族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由234元提高到500元,初中由336元提高到600元。享受补助的学生,由1.56万人增加到3.85万人,增长1.47倍。
此外,广西还拨出专款建设独立建制的民族小学157所、民族初中36所,并在24个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的50多所中小学举办寄宿制民族高小班、初中班。经评估验收,百色、河池、崇左、来宾、柳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生均校舍面积、校舍质量、教学设备水平等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近年来,广西民族教育的迅速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地区教育落后的状况。统计显示,目前全区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大大提高。2006―2007学年全区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小学生为160.3万人,占学生总数的34.8%;初中生83.5万人,占学生总数的36.46%。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均高于少数民族学龄人口所占比例。另外,全区少数民族学生毛入学率小学达132.06%,初中达到137.32%,也分别高于全区小学、初中毛入学率。(记者 刘琴)
摘自:《教育报》2008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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