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高标准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8万,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2005年,天津市中职招生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中职招生人数超过普高招生人数,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实际录取新生为73775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52.14%。2006年天津市采取具体措施,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
一、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有效缓解了“普高热”对中职招生的冲击。
二、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均衡发展。天津市确定高中阶段教育面向本市生源招生计划普职大体相当的比例。市教委印发了《2006年天津市高中阶段入学率监测指标》,将应升入高级中等学校的人数分解到各区县,为完成中职招生任务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工作的力度。市教委和市中招办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及新闻媒体向社会、考生和家长全面介绍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在中招政策和办法上向中职学校倾斜,为中职学校开辟录取“绿色通道”,实行春、秋两季招生。
四、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办学活力和吸引力,满足学生“上好学校、找好老师、受好教育”的愿望。近年来,天津不断加大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力度,改变了中职学校布局散、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的状况,使80%以上的学生进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以及办学特色明显的中职学校学习,享受优质教育。各学校做到了“招得来、留得住、培养好、企业要”,架起了职业教育“立交桥”。
五、积极鼓励中职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要求天津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从企业和岗位需求与学生本人的就业需要出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实行“订单培养”,今年拟定了约5000人的招生计划。
六、制定了《天津市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实施办法》,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一次性资助1000元,并要求各学校建立助学制度,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七、与中西部及农村地区中职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天津的中职校已与甘肃、陕西、青海、贵州等省的中职校签订了两万多人的合作计划。为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鼓励学校组织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天津市教委和甘肃省教育厅决定设立“天津甘肃职业教育发展合作项目”,两省市共同培养培训甘肃1万名贫困地区的学生。天津将对甘肃来津学习的学生每人资助200元生活补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的困难。
八、坚持就业导向的办学宗旨,引导学校走出“招生不管教学,教学不管就业”的怪圈,教育学生树立“新生入学就是就业序曲,教学过程就是就业准备,毕业实践就是就业前奏”的意识,使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提高实践能力的同时,学会生活的本领,掌握生存的技能,提高生命的质量。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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