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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民培训 提高农民素质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上的发言

农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

  正值全国上下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时刻,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国务院的《决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必将对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民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部将按照国务院《决定》和本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民培训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实施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民转岗转业技能

  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03年,我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2004年,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等六部门,共同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按照“招标确定培训基地、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培训保证农民就业”的工作机制,以当前用工量大的制造、建筑、餐饮、酒店、家政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订单培训。2004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250万人,转移就业220万人。今年1至9月份,培训农村劳动力204万人,转移就业174万人,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和开放合作的运行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这一“阳光工程”为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大、任务重,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由于缺乏就业技能,难以向非农产业转移,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十一五”期间,我部将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和家宝总理批示要求,与有关部门一起,着重从四方面抓好“阳光工程”的实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民工培训规划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对农民参加培训的吸引力。二是完善培训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基地,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券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把财政资金直补给农民;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和培训专业,并确保农民转移就业。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在“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上公布“阳光工程”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培训工作月报制度和台账制度,跟踪掌握培训转移进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建立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发挥地方和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环境,让“阳光工程”成为名副其实的“德政工程”。

  二、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多年来,我部广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大力开展骨干农民培训和农民学历教育,为农村培养了一批致富带头人,加速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农民增收。目前,我国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农村实用人才数量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五中全会提出了“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的目标任务。我们将按照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生产一线,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通过远程教育手段,快捷有效地为广大农民提供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重点开展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按照农业生产岗位技能要求,加大“绿色证书”培训的力度,培养更多的农民技术骨干;二是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素质工程”。以村为单位,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以科技为主的综合性培训,整体推进,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建设农民科技书屋。为农民免费提供农村急需的科技书刊和声像资料,配备播放设备,常年开展科技培训,引导农民在家门口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探索科技下乡和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四是启动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依托分布全国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和农业职业学校,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为主要对象,在未来10年内培养100万名具有中专学历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增强他们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对“十一五”时期职业教育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定》,不断开创职业教育新局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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