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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服务 为培养大批技能人才服务

--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上的发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小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会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将在这次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从以下六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方向,发挥职业培训在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次会议结合“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特别是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要与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紧密结合。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会议精神,坚持职业培训为劳动者就业服务、为企业提高竞争力服务的方向,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满足劳动者职业生涯学习提高的特点,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需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在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上下工夫,使职业培训在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强化技工学校能力建设。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4年至今,全国共培养新技师近30万人,并带动了一大批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梯次发展。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按照会议要求,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规划和指导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推动校企合作,创新培养企业急需高技能人才的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立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整合全国高技能培训机构资源优势,形成优质高效的职业能力开发工作机制和网络。与此同时,推动技工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以促进素质就业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灵活办学,强化技能操作训练,为培养大批适应市场就业需要的技能劳动者发挥积极作用。

  三、大力推进再就业培训,搞好创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再就业培训计划,6年中累计组织3000多万人次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3%。同时,实施创业促进工程,引导和帮助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走上了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道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部署,结合本次会议精神,加快形成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紧贴市场、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新格局,动员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目标,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主线,以培训鉴定为手段,以就业服务为依托,加大补贴职业培训的力度,形成职业培训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同时,全面推动创业促就业活动,将创业培训项目从下岗失业人员推广到青年学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和其他群体,提高培训质量,搞好开业指导,做实创业服务,提供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及其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劳务输出和转移就业。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劳务输出输入工作过程中,注意发挥各类劳务输出组织和培训机构的作用,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会议要求,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指导,加大培训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形成对农民工培训、就业和维权“三位一体”联合运作的机制。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以及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项目中,大力推广订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进一步搞好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对接与合作,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近年来,我部进一步加大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力度。目前,全国已有6000万人次取得不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初步形成了技能人才评价的制度基础。下一步,我部将深入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畅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重点抓好200个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执行技术工种就业准入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加强有关立法,加强执法监察。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实施办法。完善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强化考核鉴定质量。

  六、加强就业服务,夯实培训基础。目前,我们已在全国104个城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发布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与职业培训机构的连接,强化就业信息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引导和服务;同时,定期对《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和更新;搞好培训教材和技能鉴定题库的建设;加强职业培训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一体化”的教师队伍建设;推广运用现代培训技术和远程培训手段;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采取积极措施,为推动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培训工作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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