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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辽宁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辽宁省职业教育振兴计划》,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辽宁省制定了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建立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制定了金融支持政策,建立了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担保资金;制定了人才支持政策,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中增设教授级高级讲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制定了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和土地优惠政策。

  辽宁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财政措施支持发展职业教育:一是全省教育费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已达到20%,并实行了专款专用;二是从2004年起,省本级基本建设专项经费和教育经费存量的20%、农业经费增量的10%和存量的5%、科技经费存量的20%和增量的10%,共计1.13亿元用于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的补助性投入和省级示范性专业的引导性投入;三是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列为重点工作,省财政用于职教中心建设的专项经费由2002年的30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5000万元,并实行省与市县1∶2配套,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投入3亿多元;四是省财政每年设立2500万元的重点建设项目经费,引导社会资金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五是省政府2005年投入1000万元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专项资金,加大对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力度。

  辽宁省政府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方案,赋予市级政府对辖区内所有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整合职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由2002年的657所调整到目前的470所,校均在校生规模由384人增加到1047人。

  为强化就业再就业培训,辽宁省建立了对城乡所有培训需求人员一视同仁、对全社会所有培训机构按统一标准补贴的普惠制培训政策,依托70所高等职业院校组建81个高等技能就业培训基地,依托120所中等职业学校、54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组建249个中等技能就业培训基地。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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