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能拿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学生能拿学历证书。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手,打破了多年来的部门壁垒,决定2007年起进行“双证互通”试点。
山东省教育厅张志勇副厅长介绍,山东决定,先在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等50所中等职业学校,平度市技工学校等8所技工学校进行试点。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可按隶属关系向省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校主体专业从2007年起招收的新生在毕业时可参加中级职业资格鉴定,鉴定级别限定在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及以下。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学校,在省、市鉴定中心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由学校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组织相关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由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实施。试点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可按隶属关系向省、市政府申请加挂中等职业学校校牌,学生文化和理论考试成绩经教育部门认定,可作为获得学历证书的考试成绩。试点职业学校在职教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将获得重点支持。
据介绍,山东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试行“双证互通”在国内属于首次尝试。这一模式不仅可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同时为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办学提供了新的思路。
摘自: 《中国教育报》 200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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