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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政策 统一组织 统一考试 统一录取

江西力促普高与中职协调发展

  江西省把高中阶段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集中归口到一个部门组织实施,有效防止了政出多门,有利于统筹协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2006年,江西省中职招生共录取30.46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3.48万人,增幅达12.9%,普职比已达50.38∶49.62,中职招生总量在高中阶段招生中所占的比例比2005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的教育结构正进一步趋于平衡。

  为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设区市把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集中归口到一个部门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中招工作的有效机制,统筹规划、统筹协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各级中招部门切实加强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统筹协调普通高中与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根据社会需求、学校办学条件和中等教育的合理结构确定指导性招生计划。根据实际,认真制定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政策和办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取。

  江西省进一步放开中职招生办法,各类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提前招生、自主招生、春秋两季招生、推荐注册入学、集中录取、多次录取等招生形式,实行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鼓励学校试行“学分制”,积极探索“常年招生、随到随学”的招生模式,实行直接报名注册入学和统一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鼓励并支持东部、南部沿海地区以及上海等大城市所属重点中职学校面向江西省进行“订单式”招生,并在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同时,支持各类高、中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大力推动城市优质职教资源和县级职教中心,与相关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校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办学以及利用普通中学举办中职教育班;允许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高中二年级学生转入普通中专读两年,三年级学生转入普通中专读一年,经考试合格可取得中专毕业证书。

  此外,江西省进一步完善并简化中招工作程序,调整传统的录取方式。根据中考分类报名的情况,提前将考生报考志愿信息分校通知招生学校,帮助学校提前落实报考本校志愿的生源。改变传统的高、中等职业院校的录取模式,录取手续“随到随办”,提高录取工作实效。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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