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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浙江进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调研

  为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深入了解有关省(市)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具体做法以及全面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稳妥推进该项工作提出政策建议,5月4日-5月10日,以教育部总督学顾问刘仲为组长的教育部调研组一行7人,对浙江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首先听取了省政府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情况汇报,并赴宁波和温州及所属的江北、海曙、鹿城、瓯海等4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在宁波和温州,调研组除了听取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情况介绍,走访了10所义务教育段学校,分别召开了4个区的校长、教师和家长座谈会。

  此次调研包括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教科书费的具体做法,城市义务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及变化趋势,教师收入保障及变化情况等内容。调研组一行对该省在贯彻执行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制度、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举措以及保障教育工资待遇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认真听取了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家长的广泛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城乡同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了全面免除学杂费工作。免费对象包括本地户籍学生、正常转入该省就读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费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100元,初中生130元。学杂费免除后,该省各级财政按照不同地区不同比例对免除的学杂费进行补足,使全省14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段学生直接受益。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浙江省进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2008年,该省在城乡同步进行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全省共计14.3亿元。免费对象包括本地户籍学生、正常转入该省就读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后,该省建立和完善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了城乡一致的最低公用经费标准。根据规划,今后几年将逐步提高最低公用经费标准,要求到2012年分别达到每生每年700元、1000元以上。

  近年来,随着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每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增加10-15万名,预计2010年将达到130万名,扣除全省学龄儿童减少人数将新增22.5万人,现有的教育资源难以满足需要,给该省的各级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该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将各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纳入对教育强县、教育强镇的考核项目,督促各地重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目前,该省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2007年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达到99.97%。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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