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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义务教育实现学杂费全免

各地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新学期免费工作顺利实施

  9月1日是中小学开学的日子,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9月1日起享受学杂费全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全国各地采取多种方式确保今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进行。

  上海民工子女上民办校免费

  作为今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的“60所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项目,目前办学设施改造和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6万余名农民工子女将从新学期起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免费读书。这些农民工子女,将免交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上海教育行政部门也将每年对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检,并根据各校年检情况,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

  新疆62万名城市学生受益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共涉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学校441所,预计将有62万名学生受益。根据自治区规定,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其学杂费的收取按国家和自治区各级财政补助的数额进行相应抵扣。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财政拨款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及基本建设等方面开支。

  河南不得“先收后退”学杂费

  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各项准备工作,一律不得预收学杂费或实行“先收后退”。

  河南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已预收的杂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立即退还;对收取后不退、收多退少的,按乱收费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青海免收信息技术费取暖费

  青海省这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主要内容是:从9月1日新学期开始,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杂费中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冬季取暖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统一按小学每生每年330元、初中每生每年370元标准享受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不低于500元、初中不低于7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安徽严禁各种形式乱收费

  为确保城市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安徽省强调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寄宿学生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收取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农村学校的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公办学校的住宿费每学期可收取40元。

  新学期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收取学籍管理费、不足龄费、建校费、补课(教师加班)费等费用。从今年起,各县(市、区)每季度有超过10起以上的乱收费投诉,取消当年教育方面的评优、评先资格。(记者 计琳 蒋夫尔 陈强 郭风波 俞路石)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2日

(责任编辑 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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