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安全有序

  ──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部队总部等部门组成,提出了“四整治”、“六加强”的任务要求。

  ──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弘扬“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社会风尚。2005年建立了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诚信档案的制度,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诚信状况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和用人部门查询,作为考生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了一系列考场考务管理的规章制度,2004年教育部发布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从2005年起制定年度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细化各环节管理要求。

  ──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考场须有符合要求的电子监控以及可以阻断各种有害信息传递的技术设备,2008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衔发出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加大处罚力度,考风考纪明显好转,高考违规率2008年首次降到万分之三以下,处于历史最低点。

(责任编辑 傅佩佩)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