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走向成才就业。
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均享受人民助学金,免收学费,成绩优异的学生还可享受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还能得到一定的生活补助。
1997年国家大中专招生制度改革后,学生需要承担部分培养费用。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学费标准的提高,出现了部分学生交纳学费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来,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80%的学生来自农村,城市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也占到20%-30%。经济问题已成为制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因素,从而也影响了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开始探索建立新的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职教会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生助学制度,使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国家帮助和本人勤工俭学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2006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安排8亿元资助80万家庭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助学金的管理与监督等内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确立。
按照新的资助政策规定,国家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的经费每年约为180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90多个亿,资助面达到学生总数的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的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还可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高等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受资助面达20%以上。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改变社会上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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