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优先发展教育列为改善民生六大任务之首。报告中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其中第一项就是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不久,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上,中央再次将优先发展教育的政策列在了扩大就业、完善社保体系和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多项政策任务的前面。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如何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时,将教育放在了第一位,并强调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把优先发展教育摆在改善民生之首,是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有力见证,这一战略思想和重大举措对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对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都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1世纪初,顺应知识经济的发展,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党和政府在教育领域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自2005年起,我国对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实行“两免一补” 政策。2006年,我国对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学杂费。2007年,中国教育领域发生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事件。这一年春季,国家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秋季开始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从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概括起来可以用一句话表述:“每年资助500亿,受助学生2 000万。”具体地说,今后每年用于助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到500亿元,受助学生约2 000万人,其中包括400万大学生和1 600万中职学生。 2007年国家在教育领域的又一重大举措是1.2万名师范生享受到免费教育大餐。从2007年秋季开始,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约1.2万名学子享受免费师范生政策,大部分名额向中西部地区投放。这项政策结束了1997年以来我国大学招生并轨后师范生教育收费的历史,恢复了改革开放后一度实施过的师范生补助政策。2008年,我国全面推进城市免费义务教育,使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全面推进到城乡。由此,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已经成为中国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
对于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义务教育实现免费并非轻而易举。尽管我国早在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时就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由于政府财力不足,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2006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费、杂费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予以确立。《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2008年3月,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全国财政用于教育支出累计达2.43万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26倍。农村义务教育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的范围,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使1.5亿学生和7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受益,这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已经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指导思想、重要政策和行动指南,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到十七大,标志着教育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和政策的形成与深化――从教育优先发展思想的萌发,到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战略的提出,再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可以看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突出的理论贡献和最具实践意义的制度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经验的精辟总结。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摘自:《教育大国的崛起》
(责任编辑 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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