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
专业学院是高校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制度建设理顺专业学院的运行机制和各种关系,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高校自身规律的院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高校党的基础性工作。南开大学党委高度重视专业学院的制度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环节,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明确规范专业学院党政主体的权责关系
南开大学是较早开始探索专业学院管理体制改革的高校之一。1997年,学校党委就制定出台了《关于专业学院管理体制及职责的暂行规定》,这一规定曾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学校各项改革和事业的发展,既有的专业学院管理规范在内容和形式上均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出现了部分单位在决策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不够规范,学术权力得不到应有尊重,专家、教授的意见得不到足够重视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加强党委对专业学院的领导,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询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于2007年制定了新的《专业学院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专业学院建立和完善党政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各项工作,对学校负责。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参与学院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的行政工作。分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学院党的各项工作。学院行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和使用学院经费、资产,推动学生教育管理和招生就业等工作。院长是学院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学院的各项行政工作。专业学院还以制度化的形式设立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委员会、学生工作指导分委员会、教代会、工会等,各委员会在学校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二、充分发挥院级党组织的作用
院级党组织在高校党组织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是党在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第一线的战斗堡垒。学校党委一方面坚持依靠院级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积极选拔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群众基础好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书记,不断增强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使之成为促进专业学院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要求院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各项要求,主动团结和凝聚学院行政领导,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行政领导和学术管理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同时,学校党委强调,院级党组织必须发挥党的优势,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学院党的工作要注重与教学科研工作相结合,引导教师在教学科研中坚持正确的导向;注重与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把师德建设作为提高教师素质的头等大事;注重与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与扩大党的组织基础相结合,积极从各类优秀人才特别是“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把更多的优秀分子凝聚在党的旗帜下。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
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是专业学院制度建设的重要支撑点。《细则》规定,学院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分党委委员会议等会议制度,并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交流,互相协商,在确定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具体研究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相应工作。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院长或党委书记主持,涉及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事项由院长主持,涉及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奖惩等事项由书记主持。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书记和院长根据提议研究决定,涉及“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党政联席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涉及有关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时,根据需要充分听取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代会、工会的意见。党政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而且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讨论问题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为有效。
实践证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院党委和各委员会在学院重要决策中的参与、咨询作用,有助于促进学院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不断完善专业学院工作中的监督机制
制度要有效运行,监督机制必不可少。学校在专业学院制度建设中主要采取了三种监督方式:
一是开展考核评议。学校党委提出,学院工作考核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德、能、勤、绩、廉为基本内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结果优秀的学院领导干部,由学校给予奖励;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院领导干部,由学校党委进行劝诫谈话,区别不同情况予以调职、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处分。
二是实行院务公开。学校党委规范了专业学院院务公开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包括定期召开教职工会议,设立院务公开网站、公告栏、公示栏、意见箱等。明确规定,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要严格遵循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有关教职工的聘任、奖惩、职称评定等和学院经费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等,必须全面公开,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学院党委书记每学期要向全院党员报告一次工作,院长每学期要向全院教职工报告一次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委和纪委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制度规定,加大对院级财务、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专业学院的腐败行为,实现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尤其是,健全了纪检、监察、组织、财务管理、审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期对专业学院的主要领导和财务主管等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总之,专业学院制度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学校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得到明显促进。在这一过程中,学校深刻体会到:
专业学院制度建设的根本是党的领导。正是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广泛调研、论证,才最终形成专业学院制度建设的主要规范文件;正是院系党组织主动协调党政关系,带头贯彻落实专业学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才使制度建设富有实效、保持长效。而从根本上讲,专业学院的制度建设推动了学校的整体发展,也巩固了党在学校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增强了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战斗力。
专业学院制度建设的动力源于基层。专业学院制度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原动力,善于从学校基层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找准制度创新的切入点,探索制度建设的新思路;要把基层群众满意作为最终目标,作为检验制度创新成效的标准,着眼于解决师生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
专业学院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抓好落实。狠抓落实是实现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基本保证。为把专业学院制度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学校党委多次组织专业学院的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帮助他们把握有关制度规范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吃透文件,领会精神;学校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认真了解专业学院贯彻有关制度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监督检查,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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