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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民主建设 推进科学发展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近年来,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发展的出发点,牢固树立发展为了师生、发展依靠师生、发展成果师生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不断地满足师生主体需要、保障师生民主权利为发展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位师生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民主建设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力量,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以人为本,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1.坚持以师生为主体,激发师生创造活力。学校党委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激活系统各要素,增强了学校整体活力和创造力,推进学校和谐发展。一是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实施“人才兴校”、“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创新人事工作举措。实施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制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办法,探索科研与教学等效评价机制,形成良性竞争和有效激励机制;建立教授学术假制度,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1212人才计划”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对外学术交流基金等,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调整科研政策,加强教学投入与奖励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二是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全员育人”体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依靠学生内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特别是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探索,促进学生主动、生动、灵动地发展;以培育精英人才为目标,实施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学习进程、教师和课程模块;全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广泛开展学评教活动,加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党员之家”等组织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和组织设置。学校党委根据事业发展和形势变化,不断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学校-学院-学科” 三级机构二级管理,精减机关部门、职员和管理权力,强化机关的协调与服务职能,赋予学院更大、更多的自主理财、资源调配和人事权力等,加大学院办学自主权和学科权力;按照有利于党建工作开展和党员民主参与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学院成立二级党委和分党校,积极探索学生党总支等学院党委下属党总支设置模式,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师支部建在学科、研究所和创新团队上”和“学生支部建在班级、学生社区(公寓)、学生社团上”,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健全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设置,加强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群众(学生)组织建设,赋予和保障其各自应有的权利,实现责权利的融合匹配,构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组织体系,激发学校各级各类组织的创造活力。

  二、推进党内民主,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民主决策。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做到学校党委既发挥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思路、作出决策,又充分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校长的行政指挥作用,保持学校党政关系协调、和谐;明确了学院党政职责,坚持学院党员行政领导均经民主选举兼任党委(总支)委员,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各类会议制度,完善学院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保持学院领导班子团结、和谐。

  2.探索实践党代表任期制,突出党员主体地位。研究制订《学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办法》,明确党代表的任期与代表大会届期相一致,党代表在闭会期间仍然肩负和履行党代表的职责,并通过建立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提案提议制度、党代表重要情况通报和重要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党代表民主参与干部工作制度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发挥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调查研究、参与决策,民主评议、开展监督等经常性作用,搭建有利于党代表行使各项权利的活动平台。其主要措施有:通过会议、简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代表通报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精神,及时通报学校党委关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落实党代表的知情权。组织党代表对学校发展战略、学科规划、干部工作、党建工作等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在酝酿、论证和讨论决定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和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代表的参与权。党代表通过联名提案及个人提议形式,向学校党委以及下属的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落实党代表的监督权。

  3.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原则,不断深化干部选聘制度改革,建立干部选拔公开招聘制(党群干部按组织章程选任)、差额考察制、任免票决制、任前公示制等,试行学院院长直选,进行学院院长全国公开招聘,努力在扩大民主上下功夫,使组织认同与群众公认、面试专家意见与考察群众意见更好地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实行分类管理,健全干部民主生活会制、任期届满述职制、干部培训学分制、经济责任审计制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制等,加强对干部的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推进依法治校,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建立学校章程,推进依法治校。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制订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制订了《浙江工业大学章程》,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章程规定学校的治理结构和根本制度,明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近远期目标和各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学校章程为学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提供了根本依据。

  2.建立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制定了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和《二级教(职)代会规范化实施细则》,不断推进和完善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凡涉及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内部管理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岗位聘任等校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岗位津贴方案、经济适用房分配申购办法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提请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学校每年对教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进行认真地归纳梳理,形成提案,经党委会专题研究后转交职能部门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3.完善各项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实践。学校党委注重积极探索和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实行校(院)务公开制度,对财务预决算、校园建设规划、大宗设备物资采购、基本建设招投标、招生就业、学院自主理财等情况,都在教代会或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公告栏公布;不断完善物资采购和基本建设的招投标制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推广学生党员发展、奖学金评定、各类评优评先、研究生免试推荐等的公示制度;制定《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和《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坚持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网络舆情通报制度,广泛搭建上下沟通交流的各类平台,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正风顺气,尽量减少猜忌疑论,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近几年来,我校全体师生紧紧围绕建设国内知名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厂务公开先进集体”、“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和浙江省模范集体等荣誉,学校办学空间和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与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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