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近年来,湖北高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部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锐意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湖北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实现高等教育历史性突破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第一要义。过去五年,湖北高等教育抢抓历史机遇,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历史性跨越,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教育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
1.积极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2000年以来,我省共组建了9所综合性或多科性大学,提升组建了10所普通本科院校、2所高等专科学校,设置了40多所职业技术学院。目前,武汉市以外的市(州)基本设置了1所本科院校和1所高职高专学校,形成了与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布局。省属高校在校生规模从2002年的40.7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97.3万人,增幅达139%,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
2.连续实施“高校建设年”活动,大力改善办学条件。5年来有29所高校建设了新校区,新增校园面积3万亩。有16所高校进行了扩建,新增校园9200亩。新增图书4136万册,新增教学仪器设备近62亿元,扩招以来生均教育资源下降的趋势得到扭转。特别是省属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全省新增后勤设施面积大大超过了过去50年建设面积的总和,有效保证了我省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
3.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我们充分利用国家高等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2003年以来,新批准设立高职院校15所,现在全省共有高职院校54所,2007年高职院校在校生为54.96万人,占全省高校在校生总数的47.2%,形成了本专科在校生相对合理的比例结构,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高级专门人才,支撑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
4.努力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我们大力发展独立学院等民办高等教育事业。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达31所,共吸引社会资金30多亿元。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发展到11所,其中本科1所。目前民办高校在校生占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2%,超过了1998年全省高校在校生总和。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2004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普通高校试办独立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连续3年省教育厅组成工作专班,对民办高校进行督查,确保了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5.大力整合优势资源,提升湖北高校科技实力。围绕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建设,集中高校优势学科,着力打造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目前我省博士、硕士学科覆盖面分别达到《学科目录》的80%和97%;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数量居全国第三,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与上海并列全国第二。高校一大批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得到应用和推广,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二、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我省高校紧紧围绕“育人”这个根本任务,在阳光招生、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学生管理等工作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1.不断完善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200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严格按批次线录取,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多途径提供招生指导、咨询和查询服务。2006年,进一步规范了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2007年完善了本科生的超录政策,试行了高职的补录政策。人民群众对高校招生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2.积极实施“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4年累计投入专项经费1亿多元,建成9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14个被评为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3年以来,省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达到1500多项,其中58项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006年前,我省共有20所本科院校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其中优秀13所。29所高职高专院校通过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其中优秀9所。在鄂部属院校开展校际间合作办学,实现教学资源共享;5所省属高校开展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2001年建立了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巡视制度,每年聘请105名巡视员深入课堂开展教学巡视,高校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3.大力实施“高素质教师建设工程”。制定实施了《湖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即“楚天学者”计划)。8年来,共有28所高校设置楚天学者岗位163个,评选楚天学者121人。实施“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49位来我省讲学的著名科学家中有诺贝尔奖获得者6人、外国科学院院士18人。实施了“名师工程”,全省高校共评选教学名师50多名。全省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比全国平均高3.7个百分点;在鄂“两院”院士中高校有46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3人。
4.着力加强大学生的贫困资助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从2004年开始试行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以来,我省高校贷款发放额度居全国第一,资助比例居全国第二。财政部、教育部连续两年下达我省“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居全国首位。2006年有近10万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5.4亿元。多年来,我省不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各高校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2006年,我们会同14个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就落实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小额贷款、毕业生落户手续、毕业生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5.不断加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了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形势政策报告制度。2007年底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中党员比例达到10.02%。各高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我省高校相继涌现了舍已救人的英雄许志伟、胡吉伟,感动中国人物徐本禹,自强自立大学生典型刘芳艳、黄来女、宫晓芳等10多位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学生先进典型和英雄群体。
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推进湖北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当前,湖北高校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和提高质量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实现高校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各项工作。
1.继续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高校改革发展的力量源泉。要在消除观念羁绊中冲破体制羁绊,在拓展思维空间中打开开放空间,在提升思想活力中激发发展活力,实现高校发展思路的新突破。
2.寻求新的机遇。机遇是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批准武汉城市圈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湖北高校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了重大机遇。我们要重新审视和充分发挥高校的科教比较优势,将之转化为加快发展的现实优势,在建设高教强省的过程中,努力实现高等教育的新跨越。
3.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权力机制和约束机制,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要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高校科学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迫切需要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教师聘用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学校管理制度、校内分配制度等制度的改革。
4.创新党建工作。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就是要使高校党组织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经得起改革开放的考验,经得起市场经济的考验,经得起在复杂环境下领导和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的考验,成为宣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坚强阵地,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征程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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