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十六大以来,广东高校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了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走上了科学发展的轨道。回顾这几年来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我们认为,关键之一在于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一、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提高高校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理论武装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加强学习教育是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的基本途经。我们高度重视高校领导班子的学习教育,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着力以科学发展观武装高校领导干部的头脑,不断提升他们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是坚持举办高校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从1999年开始,每年围绕一个主题举办全省高校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注意将党的理论创新,以及中央、省委的要求与全省高校改革发展稳定中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如2006年以来逐年确定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分析研究广东高等教育的形势和对策”、“科学发展与校园和谐”、“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等主题。
二是不定期举办高校领导干部学习论坛。围绕各高校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创新实践,交流心得、畅谈体会、总结经验。如2005年举办了高校“先进性建设论坛”,2006年举办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论坛”,2008年举办了“继续解放思想学习论坛”。
三是选派优秀高校领导干部赴国外学习。为开阔高校领导干部视野,学习世界一流大学治学治校的先进经验,分期分批分类组织全省高校领导干部赴国外一流大学学习培训。2007年组织20所本科高校党政正职赴美国马利兰大学学习一个月。今年11月,第二批高校领导干部即将赴美学习。另外,我们正在组织高职院校党政正职赴澳大利亚学习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经验。
四是参与并指导高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省委教育工委领导、教育厅党组成员分别定期参与并指导高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凝聚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五是配合省委巡视和行风评议工作加强高校班子思想建设。充分运用省委“一年一巡视”和行风评议成果,及时把握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和指导整改。
六是健全高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日常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工作制度,加强上级组织与高校领导班子交流与沟通,明确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及时解决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二、创新高校领导班子管理制度,推进高校领导班子任期管理及考核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建立健全高校领导班子任期制,是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优化高校领导班子结构,形成富有活力的用人机制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4月,省委颁发了《<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粤办发〔2006〕15号),建立一整套较为完善的领导干部任期管理制度框架和实施细则。
一是科学界定任职期限。根据高校领导班子的施政主张及其效果需经较长时间才能得到检验的特点,确定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5年一个任期;连任不得超过两个任期,一旦超期则需交流、轮岗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二是强化任期目标管理。高校党委换届和校长任命后三个月内应提出具有前瞻性、切实可行且符合本校实际的任期目标;每个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制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分解情况,制定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任期目标。
三是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采取分类考核体系,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和分工不同分班子成员确定不同的考核内容。严格规定考核方式和程序,确保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严肃性。尊重和运用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决定领导干部的进退去留。
四是加强民主监督力度。高校党委换届后,提出的任期目标必须经过党代表审议;校长任命后,提出的任期目标要经过教代会审议和党委同意。据统计,2006年以来有20所高校进行了党委换届和行政领导班子任期考核,高校领导干部交流占调整变动干部30%以上,轮岗、交流、改任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占调整变动25%以上。高校领导班子任期制的全面推行,加速了全省高校领导干部的正常流动,优化了高校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了高校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有力促进了学校的科学发展。
三、创新高校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促进科学决策、依法治校
创新高校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是加强高校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学校科学决策、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2007年12月,省委颁发了“三个工作规定”,即《广东省普通高校党委工作规定》、《广东省普通高校校长工作规定》、《广东省普通高校教代会工作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党委和校长的关系。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党委和校长的工作职责和决策权限。党委最主要的职责是讨论决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项目的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依法提请党委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问题,以及决定和执行教学、科研、人事、外事、学生教育和管理、财务、基建、后勤等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明确教代会的地位和职能。教代会有权听取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特别是有权审议与教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以及与教职工生活福利密切相关的事项,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评议。
四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规范的党委或校长会议制度,确定党委会议和校长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建立党委与校长议事的沟通程序。
五是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规定党委书记和校长每周定期沟通情况,商讨学校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通过书记碰头会和校长碰头会,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沟通和协调。校长每学期向党委报告行政工作。2007年实施“三个工作规定”以来,理顺了高校党委、校长和教代会的关系,营造了全省高校领导班子民主、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风气,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和依法治校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
四、探索高校领导干部选任和培养新机制,树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导向
广东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铸造一支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政治家教育家标准的领导干部队伍。近几年,我们在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中做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是试行领导干部选拔的“两推一述一评”新办法。包括四个步骤:第一步,在学校以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式进行首次干部推荐(一推);第二步,按照第一推荐结果确定差额人选,在学校干部教师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演讲(一述);第三步,听取演讲后,学校干部教师对人选进行民主测评(一评);第四步,学校干部教师再次投票推荐(二推),由上级组织部门根据第二次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这个办法有利于教职工科学评价人选,扩大了干部工作的民主。
二是公推公选的方式。今年,配合省委“双百人才计划”,高校系统先后拿出20个副职岗位招纳贤才。公推公选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全省高校内部干部的公开选拔,一种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开选拔。公推公选方式设定了较高的任职条件和严格的年龄限制,通过严密的程序和科学的评价,遴选出一批素质比较全面、具有发展潜质的年轻干部,有利于改善高校领导班子结构,激发班子活力,培养后备干部。
三是探索公开推荐办法,提高干部提名推荐的公信度。在一定高校范围内,由其党政领导干部署名推荐某个高校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召开全省高校党政一把手会议,以不记名方式投票推荐高校党政领导干部人选,给上级提供参考。这些做法得到了高校的肯定。
四是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制度,激发高校改革发展活力。着眼于全省高等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制度:把中心城市高校领导干部交流到欠发达地区高校,给欠发达地区高校注入先进的发展理念、办学模式和管理方法;把名牌高校领导干部交流到高职院校,利用资源优势和管理经验,把高职院校带上突出特色、充满活力的科学发展轨道;把行政机关干部交流到高校任职,加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联系,促进了学校事业发展。
五是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培养制度,为高校储备了一批高素质的后备力量。通过高校公开竞争选拔方式,建立了全省高校后备干部人才库。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一是选派他们参加教育部、省委举办的各种国内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培养他们的战略意识。二是选派高校后备干部到其他学校班子或重要部门挂职锻炼,在实践中增强他们的大局意识,提升他们的领导才能。
几年来,通过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建立了一支以科学发展观武装起来的,具有世界眼光、全球意识和开拓精神的,善于领导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高校领导干部队伍。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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