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
民办高校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生事物。1992年,黑龙江省高教系统一批离退休老党员、老专家以对高等教育事业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创办了黑龙江东方学院,用16年的时间建设起一所现代化的万人规模的民办高等学府。
坚持社会公益性质,是民办高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集中体现
我们认为,民办高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集中体现在它的社会公益性质。学校章程明确规定:学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用于学院教育事业开支和改善办学条件,学院的全部财产都属于学院的公共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16年来,学校依靠学费积累,逐步滚动发展,已形成4亿元的固定资产。
为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黑龙江省政府规定:“民办高校可以一次性给予举办者相当于学校资产15%的奖励,亦可作为对学校的投资。”但学院几位创办人把本该属于他们个人的6000余万元的奖金无私奉献给了人民的教育事业。当年,他们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团结一心、艰苦创业。而今,尽管学校办学条件大幅度改善,但他们仍然是两个人共用一间办公室,把节约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学校没有高档轿车,但教学实验室却是全省同类学科中一流的,学校专兼职教师讲课的酬金始终保持全省的较高水平。
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在黑龙江东方学院顺利完成学业,也反映了我院坚持社会公益性质。学校号召广大共产党员和教职工捐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批准贫困家庭学生缓交部分学费;设立高额奖学金,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发奋努力,刻苦学习。从1994年至2008年,全校共有9000余人次获得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其中贫困家庭学生占近70%,学校共支付奖金额820余万元。近两年来,学校还拿出303.2万元用于学生伙食补贴,稳定了食堂价格。
正是始终坚持社会公益性质,黑龙江东方学院凝聚了一大批资深教授专家,感召了一批热爱民办教育事业的优秀年青教师,也直接感染和熏陶了一批批东方学子,形成了艰苦奋斗、团结和谐、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的校风,学院的社会声誉逐年提高。
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培养合格人才,是民办高校的办学宗旨
我们始终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培养合格人才作为办学的根本宗旨,找准定位,突出特色,积极探索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新模式。
在专业设置上,构建了以就业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结构体系。针对我省支柱产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对技能型人才的旺盛需求,重点发展工科类技能型专业。在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上,根据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注重各门课程的有机衔接和融会贯通,逐步形成以应用型、技能型为主线的实用型课程和教学体系。我们与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办学关系,构建了较完善的实践教学平台。在培养规格上,坚持多规格、个性化、多元化、大众化的人才质量观,分类、分层次组织教学和培养,把任职资格训练列入选修课。每年有近40%的毕业生考取各种任职资格证,大多数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掌握实现就业的一技之长。
毕业生就业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学校层层落实毕业生就业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拓稳定的就业市场;倾注人文关怀,进行个性化服务;坚持对学生进行面向基层、多种形式就业的择业观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我校毕业生邱立勇志愿支援西部建设,已在甘肃岷县扎根,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受团中央邀请在人民大会堂作了“青春在西部闪光”的报告;毕业生顾邦树自主创办养殖和食品加工企业,已积累财富2000余万元,当选为牡丹江市政协委员。
坚持党的领导,是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
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建院之初,我们就及时建立了党组织,主动接受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的领导。现在,学校党委下设9个总支、9个直属支部和36个学生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学校依照党章规定,按时召开党代会,选举学校党委成员,讨论学校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我们以各级党组织为核心,形成了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的教职工队伍,大家自觉树立以院为家的思想,勤奋工作。
学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在学生中发展党员作为办学的一项重要政治使命,定期组织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学校党委要求每名教师党员包干培养一名学生入党。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责任区”,把广大学生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形成了人人争取政治进步的浓厚氛围。建院16年来共发展学生党员2046名,占招收学生总数的8%。
当前,学校正在开展以专业建设为重点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办学特色,推进内涵发展,力争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学院工作的新局面。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