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校长 朱崇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国未来十二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希望《规划纲要》能够富有成效地推动一些实际工作的进展。
一是要坚持把高水平大学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重点。将高水平大学的建设规划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发展,合理布局、有效整合、优化配置资源;充分调动中央、地方政府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确保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鼓励大中型企业与高水平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使高水平大学真正成为企业的后盾和创新的源头。
二是要引导高校主动贴近、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鼓励高校把服务国家发展与服务区域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既瞄准前沿、积极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又主动贴近,着力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是要积极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当前,两岸形势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今后两岸科技、教育和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需求更加迫切、领域更加宽广、内涵更加丰富、前景更为广阔。为此,要提前规划、超前部署,构建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平台、载体,研究加强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海峡两岸教育的紧密联系,特别要发挥福建省、厦门市等对台交流前沿阵地的作用。
四是要加大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教育发展的力度。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国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充分推动海西经济区教育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充分发挥教育的先行作用,为海峡西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9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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