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高教所所长 董泽芳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已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了能够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我希望《规划纲要》在制定中要充分考虑到高等教育质量的复杂性、制约因素的多元性与提高质量的艰巨性,把提高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在理论上深入研究,以澄清认识上的误区;又要在行动上精心规划,以取得质量提高的实效。
首先,希望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高等教育质量应该是客观性和主观性、多样性与统一性相结合的概念,而客观性与统一性是主观性与多样性的基础和前提。高等教育质量的概念界定应立足于它的客观性与统一性。这种客观性与统一性主要体现在3个层面:在宏观层面上,即反映在国家法律、教育方针政策中的,代表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根本目的和总体要求;在中观层面上,即国家对同一类型、同一层次、同一形式的高等教育提出的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在微观层面上,即对不同专业提出的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就是高等教育质量的基本内涵,也可据此制定出基本的质量标准。只有在保证基本质量的基础上才能谈提高质量。
其次,希望尽快建立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争议难以形成共识,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建立起严格意义上具有公信力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体系。近年来,由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社会某些民间机构发布的大学排名,以及许多高校开展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从性质上讲,皆属于过程与条件评价,而不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其中有些评价不仅缺乏公信力,而且往往因评价信息失真而导致反馈功能失灵,甚至决策失误。为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建立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已势在必行。
再其次,希望对当前高等教育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表现及原因进行必要的剖析。当今我国高等教育的不适应性表现甚多。从高等教育的系统层面看:一是价值目标偏颇。如在发展取向上,重规模扩张,轻育人效益;在功能取向上,重派生功能,轻育人功能,重经济功能,轻文化功能;在发展取向上,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大楼林立但大师稀少,仪器设施先进但育人思想落后;在专业取向上,重技术学科,轻人文学科;在职能取向上,重科研,轻教学,教学环节弱化,泡沫学术泛滥。二是结构比例失衡。许多高校定位不当、特色不明,千校一面。三是教育功能失调。过分强调了对经济与科技发展的适应,弱化了对不良文化的批判,忽视了对精神价值的追求。从高等学校的层面看:高校承担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的重任,但客观存在的“四重四轻”现象却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即在观念上重成才教育,轻成人教育;在内容上重知识灌输,轻心灵塑造;在活动中重统一要求,轻因材施教;在制度上重强制管理,轻自主选择。从课堂教学层面看,不适应主要反映在:一是教学观念陈旧,如重教师传授轻学生研究、重书本学习轻实践操作、重知识积累轻能力提高、重课堂教学轻课外探索等。二是教学模式落后,表现在信息上的大容量,方法上的满堂灌。三是教学互动缺乏。四是教学评价偏颇,重继承轻创新、重共性轻个性、重教师评价轻学生的自评与互评等。
最后,希望能提出切实有效的行动指导方案。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需要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政府的有效评估和措施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推动力,应进一步完善。政府评估应首先是保证基本质量,然后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育人特色,执行更高的质量标准。高校是保证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主体,合理的目标定位、专业与课程设置是保证和提高质量的核心。学生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最终体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是提高质量的关键。在高校内部,除教师外,其他各单位、各部门都对质量有影响,都应参与到提高质量的行动中。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9年2月3日
(责任编辑 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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