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胡延品接受新华网专访。 (新华网 陈杰摄)
主持人: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达到527亿元,地方财政也投入了大量资金以落实保障机制,应该说财政对于教育保障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有关教育发展的保障问题,新的《规划纲要》将会有哪些举措?
胡延品:教育是崇高的公益事业,发展教育是政府的职责。加大教育投入,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维护教育公益性,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教育投入的措施,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教育“工程”和“计划”,大幅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等等。这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和保障了教育的公益性,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快速、协调发展。
虽然近几年来政府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总量不断增多,但经费不足仍是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政府教育投入亟待增加。温家宝总理在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就《规划纲要》中有关教育发展的保障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总理指出,在教育投入上要强调政府的责任,资金来源要多样化,同时也要深入研究怎样使教育资金更加合理使用。
落实总理的要求,我认为,在《规划纲要》中,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是要提出进一步强化政府投入责任、保障国家举办学校经费的稳定来源与增长的措施。各级政府要依照法律规定,确保教育财政拨款预算和决算都要达到法定增长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教育支出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费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尽快实现4%目标。要建立保障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要立足国情,提出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使教育资金来源进一步多样化。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投资、捐资教育,特别是激励企业家投资、捐资教育,扩大教育资源总量和丰富教育的供给。
三是要提出进一步改革经费分配办法、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措施,把钱管好用好,惠及更多的学生和群众。要完善政府教育经费分配办法,公开分配标准和程序,增强透明度。优化投入结构,合理确定各级教育政府投入比例,促进各级教育协调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拨款的导向作用。以促进均衡发展为目标,建立均等化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机制。以提高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和效益评介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定期公布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审计力度,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关键处。
摘自:访谈文稿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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