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加强高校艺术教育,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促进了高校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高校艺术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制定发展规划。2001年以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召开了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做法和经验。2003年,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艺术教育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十年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发展和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成立工作机构。多数高校成立了艺术教育委员会,切实加强对艺术教育的组织领导。如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校由党委书记和分管校长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艺术院系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委员,委员会负责指导、规划全校的文化艺术教育工作。委员会下设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或艺术教研室,具体负责艺术教育工作,有效改变了艺术教育无人来管、教学工作放任自流的状况,使艺术教育融入了学校整体工作之中。
三是增加经费投入。全省高校拥有大学生艺术活动场所300多个,所有高校都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并配备了音像资料、艺术图书阅览室、音像资料视听室和民族器乐、电声器乐、管弦器乐等设施。南京仙林大学城内的9所高校均建有艺术教学大楼,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承办全省及全国的舞蹈展演活动,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新建了舞台现代化剧场。南京大学拨出专款200多万,为学生交响乐团和民族乐团配备、添置了乐器,为学生合唱团、舞蹈团和话剧团置办了演出服装。同时,各高校加大优秀艺术教师培养、引进力度,高校公共艺术课专职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是提高科研水平。坚持以科研为先导,加强高校艺术教育研究,推动全省高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开展。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与国家级学校艺术教育课题研究6项,省(部)级学校艺术教育课题研究10项,市(高校校级)级学校艺术教育课题研究79项,社会效益良好。
二、强化主渠道作用,提高高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把开设公共艺术课程作为加强美育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在艺术理论、艺术欣赏、艺术实践的教育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传承人类文化艺术精华。全省所有高校都开设了艺术教育课程,各校普遍将艺术类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列入教学安排。有的高校将公共艺术课作为必选课计入学分,有的高校将公共艺术课作为选修课计入学分,有的高校将公共艺术课作为限制性选修课程,有的高校把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折算学分,多数高校都开设高层次、高品位的人文艺术系列讲座。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系列教材,促使高校艺术课程设置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各高校普遍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实施艺术教学,80%的高校制作了多媒体课件,开设了网络课堂,图文声情并茂,深受大学生欢迎。2007年教育部审核批准我省南京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为全国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试点学校,试点学校数量为全国省份之最。
三、丰富艺术活动,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通过加强课外艺术活动,充分发挥艺术教育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健全人格、激发创造精神的功能。全省高校现有省级艺术团6个,校级艺术团600多个,各类学生艺术社团2000多个。“文化周”、“艺术周”、“电影周”、“影展影评”、“书法交流”、“美术展览”等在大学校园十分活跃。1997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近三年来每年都有200-400场高雅艺术演出和高层次艺术学术讲座免费送进校园,帮助师生开阔艺术眼界、提高审美能力、完善知识结构,深受师生欢迎。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期间,江苏120所高校都组织了文化周、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全省有118所高校的近6000名师生、1100余幅作品参加了省级比赛,有16个节目入选全国比赛,数量位居全国第二;有31幅学生作品、18幅校长作品入选全国展览,15幅学生作品获一等奖,位居全国第一。为努力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大、中、小学相衔接,具有江苏特色的学校艺术教育体系,江苏于2001年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政策,并将此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效地促进了高校艺术社团的建设。
四、开展达标行动,完善高校艺术教育管理体制
为完善艺术教育管理体制,加强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江苏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开展了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五个一”达标行动。一是要建立健全艺术教育的领导组织和教学、管理机构。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对艺术教学、艺术活动和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划,定期部署、检查本校的艺术教育工作;艺术教育的教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艺术类课程的开设、校级文艺活动的举办、艺术类社团的指导管理等工作。上述机构为学校常设艺术教育实体,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专项经费和人员编制。二是要有适应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艺术教育课程,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列入教务部门课表并计算学分。本科生在校期间应修满4个学分的艺术类课程,研究生应选修一门艺术教育课程。每个门类的艺术课程,都应配备骨干教师,具有高水平的教材和相关读物,鼓励、支持教师编制多媒体教学课件,采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教学。 三是要建有一系列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大学生艺术活动场馆。万人以上的学校应建有大学生文艺活动中心。学校每年应有专款对器材进行补充与更新。四是要建立一批特色鲜明的校级大学生艺术社团。校级大学生艺术团体应由学校常设的艺术教育机构进行指导与管理。专职艺术教师应为学生艺术社团的指导教师并承担管理职责。应经常举办艺术实践活动,巩固深化艺术理论和相关知识,活跃校园文化。校级大学生社团应有专项活动经费,以保障艺术团的正常排练、演出、学习等教学活动的开展。五是要配备一支适应本校艺术教育需要的专兼职相结合的艺术教师队伍。艺术教师的配备应达学生总数的1.5‰,并在学习、待遇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的教师一视同仁。
江苏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教育部办公厅于2007年3月21日以简报形式介绍了我省高校加强高校艺术教育的做法和成效。
(责任编辑 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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