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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大项目扩展到一般项目 确定550个岗位聘用计划

武汉大学科研流动岗吸纳学生就业

  常学立是武汉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从毕业至今,他就在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做科研助理,协助他的指导教师继续从事毕业前的课题研究。

  像常学立这样在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流动岗位上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还有10多人。为落实科技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武汉大学将科研流动岗位聘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体系,由“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校长顾海良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不懈怠,协同配合不推诿,具体落实不忽悠,充满感情做好此事,不要把通过科研经费聘用毕业生当成负担,而要当成责任,还要对聘用人员使用好培养好”。

  在流动岗位聘用工作中,武汉大学确立4个“不局限”原则:不局限于国家重点、重大项目,还扩展到一般科研项目;不局限于五部委意见规定的科技项目,还扩展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不局限于科研项目,还鼓励各单位通过产业项目、专项经费和事业经费聘用流动岗位人员;不局限于本校毕业生,还扩展到其他高校毕业生。学校确定了550个科研流动岗位的聘用计划,并根据各科研单位的实际分解到各科研单位和各项目负责人。各科研单位对科研流动岗位聘用毕业生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积极提供岗位,各相关单位实际申报的岗位数达618个。

  截至目前,武汉大学2009年科研流动岗位实际聘用毕业生35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6人,硕士研究生112人,本科生193人,专科毕业生6人;男生184人,女生173人;213人为本校毕业,136人为省内其他高校毕业,8人为省外高校毕业。

  科研流动岗位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临时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两院院士、武汉大学教授李德仁认为,项目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延长他们在学校学习和研究的时间,既解决他们的工作问题,为他们今后的实际工作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为科研项目留住了一批基础知识扎实、专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为在编在岗教师空出更多的教学科研时间,可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武汉大学为聘用人员提供了全面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激发其工作热情和潜能。聘用者与用人单位和负责部门签订流动岗位聘用合同,实施规范的合同管理。聘用合同明确规定,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任务、培训、考核等日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人事代理机构负责他们的职称评定、转正定级等事务。聘用期满后,流动岗位人员到其他岗位就业时,其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可以依法合并计算。

  学校还明确规定,科研流动岗位人员享受与同期毕业的正式工作人员一样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计发。同时,学校还发放一定额度的住房补贴。(记者 程墨 通讯员 张全友 王怀民)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9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 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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