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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79期

江苏、浙江、山东三省和上海市切实加强民办教育机构党组织建设

  12月2日,山东、江苏、浙江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和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在民办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上,介绍了民办学校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加强党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江苏省着力统一思想认识,抓准关键环节,规范工作要求,促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泰州市明确“民办学校建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的指导思想,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就近挂靠等方式,成立民办学校党组织。宿迁市泗洪县建立民办学校学习实践活动业务指导检查、活动情况报告、动态工作通报三项制度,加大对民办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力度。

  浙江省积极扩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的覆盖面,建立局党组成员联系民办学校制度、民办学校党建联络员制度、民办学校督学制度、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交流会制度,不断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以“凝心聚力育人”、“关爱师生、服务发展”、“自律诚信建设”三大实践载体为抓手,大力开展“校园先锋岗”、“党员示范课”、“把优秀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把骨干教师培养成优秀党员”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山东省明确提出把“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作为活动重点,在民办学校实施党建联络员和督导专员制度,逐步完善联合党支部制度,建立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帮促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滨州滨城区授田英才小学紧紧抓住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学习活动和教育教学、党内和党外“三个联动”,实现党员党性修养、科学发展观理解能力和学习实践活动实效“三个增强”。

  上海市闵行区进一步理顺民办学校管理体系和组织归属关系,成立了区民办教育党委,统筹协调全区民办教育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谋划实施同步、开展进度同步、标准落实同步、党建工作同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投资方对党建工作的关注,将科学发展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引导民办学校走科学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 刘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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