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钟秉林
关于“去行政化”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行政化”?其次是怎么“去行政化”?如果“行政化”的内涵搞不清楚,定义不明确,边界模糊,“去”起来也就无的放矢。
大学“行政化”现象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学和政府的关系,二是大学内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
首先,政府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政府部门应加强宏观管理,分类指导,遵循教育规律,真正通过制定政策和规划,运用经济杠杆和立法手段,借助中介组织评价和咨询,强化分类评估和信息服务,实现对大学的引导激励,而不能完全用行政化的手段去管理大学。大学内部的事务,要交由大学自主去做,使大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把政府的宏观管理与大学的依法自主办学结合起来。
其次,大学必须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协调、平衡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大学内部事务大体上可以分为学术事务和非学术事务(或行政事务),与此相对应,大学的管理运行中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两种权力并存。
大学的学术权力主要是专家、学者等学术人员,基于专业背景、学术水平和学术声望,通过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管理和决定学术事务的能力。这是一种相对松散的权力架构,其运行方式是自下而上的,越在基层影响力越大。上级对下级往往是指导性意见,它保障了学术标准得以贯彻,学者所从事的学科得以发展,体现了大学的本质特征。
大学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通过“科层制”的行政组织系统实施的权力体系,主要通过法律、政策、指示、指令等自上而下贯彻执行,其运行方式是照章办事和等级服从,具有强制性,它保证了学校以一个整体实现其定位和发展目标,保障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得以落实。
以上两种权力的存在都有它的合理性,关键是把它们协调好,不能相互之间出现越位、错位或者失位。现在的突出问题是,行政权力对于学术事务干预比较多,行政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术资源的调配,甚至以行政拍板来代替学术决策。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就是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在行政管理方面克服“官本位”思想,逐步淡化甚至取消行政级别,在资源配置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学校决策中强化学术导向,推动学校的管理部门真正以教师、学生为中心,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总之,在大学内部要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整合,取长补短,两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相辅相成。
第三,改革不是在大学取消行政管理,而是要加强科学管理,更好地服务大学发展。“去行政化”需要政府和大学两个方面共同努力,但要防止一种极端认识,即在大学取消行政权力和行政管理。20世纪末以来,加强管理是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发达国家加强高校管理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科学化,运用各种先进高效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改造行政管理部门;二是专业化,世界著名大学都在全国或全球聘用专业管理人员承担管理岗位,而且还建立起了严格的聘用标准和聘用程序;三是重视能力的提升,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项目,提高管理人员的各种能力;四是强调管理的文化内涵,尊重学术,服务学生,服务社会。随着我国大学规模日益庞大、组织结构更趋复杂,大学除了学术事务之外,像后勤事务、学生管理事务、基建事务、安全稳定等,都需要我们根据不同工作类型和性质稳妥地去处理。即使是学术事务的处理,也需要行政权力来匹配、来保障,需要行政部门来实施。同时,要认识到目前大学的管理重心在校一级,管理重心偏高,学校形成的政策,在基层贯彻时往往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大学要以管理重心下移为重点,建立结构合理、责权分明的校、院、系管理构架,实行“学校宏观调控,院系自我管理”的模式,促进学校向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迈进。
摘自:《人民日报》2010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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