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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向受到中央表彰的
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学习的通知

2011-07-20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创先发〔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胡锦涛同志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宣读《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教育系统有35个基层党组织和5名共产党员、8名党务工作者受到中央表彰。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凝聚感召作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向受到中央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向受到中央表彰的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学习的重要意义。受到中央表彰的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生动诠释了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与优秀,充分展现了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的先进事迹。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向先进典型学习是时代的呼唤、群众的期盼,是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迫切需要,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实现“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向先进基层党组织学习,为开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重大任务上来。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为抓手,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学有所教、教育为民,坚定不移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到更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惠。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向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教育系统广大党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学习先进典型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崇高精神,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带头服务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要学习先进典型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增光添彩。要学习先进典型严守纪律、弘扬正气的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意识、模范遵守纪律,以新的作风、新的干劲、新的作为,践行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和精神追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图片展等方式掀起学习活动新高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模范践行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广大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岗位努力争创佳绩。要把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党员、宣传到群众,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行动起来。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学习活动的生动事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继续关心和帮助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鼓励他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为教育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级党组织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情况,请及时报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受到中央表彰的教育系统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doc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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