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结合全省中小学实际,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主题,以“创双先、争双优”为目标(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科学发展先进单位;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争做优秀人民教师),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促进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上创先争优。全面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关爱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完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积极开展第二批试点县市区评审工作。仙桃市推行学区制、一校制、联校制改革,2010年“三制”改革共覆盖8个乡镇、61所学校,541名教师和34名正副校长异校流动,择校之风明显缓解。潜江市实验小学积极参与该市“区域一体化”办学模式实践与探索,与两所农村学校开展“联校办学、结对帮扶”,促进了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创先争优。采取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武汉市建立22个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评选表彰了4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10名功勋班主任。孝感市城区18所义务教育学校在《孝感日报》上发布了《规范办学承诺书》,3000余名教师积极践行《师德规范承诺书》。
三、在提高教育质量上创先争优。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积极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尺。黄梅县组织开展党员教师风采展示课活动,党员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两节公开课,带头展示教学成果,带头提升教学水平,带头创新教学方式,争当教学标兵。天门市实验小学对教师工作质量实行细化、量化和具体化考核,将“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坏”区别开来,在年度目标奖分配中体现教师工作的责任、质量和贡献,对党员教师要求更加严格。
四是在服务群众上创先争优。湖北省把服务群众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落脚点,以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关爱留守儿童,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为抓手,大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焦点问题,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黄冈市广开服务渠道,建立服务机制,落实服务责任。2010年1-10月,全市共受理各级各类信访举报168件,检查学校1459所,清退违规收费金额43.71万元,调查处理乱收费案件19件,通报批评15人次,其中给予校长撤职处分2人。宜昌市在党员中广泛开展“给贫困生送温暖,给学困生送信心,给特殊生送方便”关爱行动,继续推行德育导师制、1+10阳光行动、扶花助苗、真情暖“三生”等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五、在加强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湖北省提出了建设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的任务。“五个基本”即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通过“五个基本”建设,健全基层组织的“七个体系”,即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和谐稳定体系、激励保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制订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基层教育部门党组织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同步要求,同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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