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199期

兰州大学创先争优促发展、惠群众、显实效

2011-05-18 来源:教育部收藏

兰州大学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这一创先争优总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灵活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围绕中心,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一是以学习为基础,提升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学校党委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使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自觉把推动党的建设和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作为自己的使命,如学校党委定期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不定期举行处级干部专题学习培训等,研究生院、校团委等部门分别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基地班等党支部开展学习杨善洲主题党员活动等。广大党员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将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提升学习效果,如赴甘肃会宁参观红军会师纪念馆、参观《辉煌“十一五”》图片展、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等。二是以项目为抓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学校党委组织开展了党支部活动创新方案立项工作,通过党支部填表申报,院(系)级党组织评选论证,党委组织部审定立项,最终确定立项方案35项,如病理生理学研究所党支部“牵手希望小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力学研究生党支部“争做学术标兵型优秀党员”等,这些创新方案目前正稳步实施并初显实效。各基层党组织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支部创建活动,如哲学社会学院组织的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五个一”活动,公共卫生学院在学生党员中推进的“学习一加一”活动等。三是以业务为核心,抓好部门中心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把创先争优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结合部门特色、丰富活动内涵、注重活动实效,如科技处深化“服务·导向·桥梁”的工作理念,以应用性科研项目为纽带,不断拓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发展规划处加强调研学习,抓住学校召开六届四次教代会的契机,大力加强“十二五”规划起草组织工作。

服务群众,全员参与共建和谐。一是关心师生,学校上下齐心戮力。学校党委时刻关注师生诉求,主动排解群众忧难,要求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民情民意,及时解决影响学校发展和师生利益的矛盾纠纷,共建和谐校园,如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经常与学生代表座谈,倾听他们对学校发展、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安排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学校行政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到教工公寓工地调研,指导项目安全有效推进;启动“校园及学生公寓安全监控系统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打造平安校园。各学院党委也积极行动、服务师生,如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召开毕业生座谈会,由老党员为“准社会人”传经送宝等。二是服务群众,附属医院勇当先锋。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学校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和口腔医院党委根据医疗行业特点,创新形式,以更好地服务就医群众、树立良好医风,如一院在院务部、问讯处等设立“党员示范岗”、长期组织支农医疗队,二院以“微笑服务、从我做起”为主题开展优化就医环境活动、组织医疗队赴舟曲开展支农送药活动,口腔医院举办口腔知识竞赛和系列讲座,举行大型义诊等。三是志愿服务,学生党员模范践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各学院党团组织注重挖掘志愿服务的内涵,注重发挥学科资源优势,注重参与者志愿精神和专业素养的培养,效果良好,如学校青年志愿者参与兰州市“爱心集结”活动,670名志愿者长期对口帮扶200名空巢老人,经济学院、历史民族学院志愿者积极捐助农民工子女就学成长,法学院志愿者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第二临床医学院志愿者在医院开展导诊、陪护等服务。

砥砺奋进,争创成果彰显成效。一是党建团建等工作成效显著。学校党委通过把创先争优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等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被甘肃省委授予“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法学院团委被评为“甘肃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并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学校优秀个人和先进事迹也层出不穷,如一院党委书记郭琦被评为“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生命科学学院兼职辅导员袁建立尽心传道解惑、引领学生成长,教育学院学生党员杜双庆自强不息、勇于奉献,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等。二是学校发展成绩斐然。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得学校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十一五”期间新增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发挥科技引领作用,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增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作为主持单位承担“973计划”项目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各1项,首次以第一作者单位在《科学》上发表论文1篇。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学科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完成“985工程”二期建设任务,国家重点学科从6个增加到8个。通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新增两院院士3人,专任教师中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比例达45.5%。在扩展对外交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治理结构、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也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宋成龙)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