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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235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11-07-29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上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热潮,推动了《条例》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条例》,领会精神实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于4月24日至28日在自治区党委党校举办了全区高校领导班子《条例》专题研修班,来自全区28所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170余人参加了为期4天的研修。集中研修结束后,各高校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条例》学习。新疆大学举办《条例》培训班,并邀请自治区教育工委专家作专题讲座,学校各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机关各党支部书记以及各单位组织员100余人参加培训。新疆医科大学加强党校培训力度,先后制定党校工作要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并在培训中加入学习《条例》内容,进行集中讲解;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利用党委中心组进行学习讨论;各基层党组织也利用支部组织生活会,以集中学习、座谈会、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新疆师范大学党委中心组集中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并将学习《条例》列为2011年度处级干部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通过周三党员集中政治学习、主题党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认真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条例》。新疆财经大学提出“一个核心、两个全面、三个结合”,即以学习《条例》精神为核心,掀起《党章》等党内文件精神的学习热潮;学习《条例》要全文学习、全员学习,不能有遗漏;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将学习宣传《条例》精神,与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抓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各高校紧密结合学习《条例》精神,坚持边学习、边建设、边加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新疆医科大学修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各院、系党委书记参加的学生党建工作座谈会;学校党委组织部和校报共同开设“我们的支部生活”专栏,通过展示支部组织生活内容,搭建起学校基层党支部交流平台;要求在学院教研室和附属医院临床科室,探索推进支部书记与教研室、科室主任分设,把最有能力和威信的党员选拔出来担任支部书记,分设的党支部书记享受科级岗位津贴,机关职能处室党支部书记由部门正职或副职领导兼任。新疆师范大学调整基层组织设置,让一批学术骨干兼任党支部书记;先后成立6个学院党总支、1个直属党支部,讨论研究改选、调整7个党总支、42个党支部;在学生党员人数超过3人的实习支教地点设立临时党支部,目前已设立26个临时党支部、3个临时党小组。新疆财经大学完成了对1个院系党委、17个党总支、94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支委成员435人次。通过选举,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做到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党组织结构更加合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党组织支委成员在学历、年龄结构等方面得到优化,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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