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1795期上刊登了北京市保障随迁子女在京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现予以转发。
针对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已达到43万余人的情况,北京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把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作为创先争优重要内容,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办学质量,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在京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政策扶持,制度保障。近年来,北京市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先后出台一系列有关做好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文件,为随迁子女在京同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明确随迁子女在京借读“以属地区县负责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对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给予免学杂费、教科书费的同等待遇;制定免收随迁子女借读费、公办学校按照在校实际学生数核定教师编制、区县财政按定额标准划拨生均经费的相关政策;实施从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到规范自办学校管理以及对随迁子女教育工作加大扶持的一整套措施,鼓励引导公办学校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
加大投入,资金支持。市政府不断加大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对接收随迁子女较多的区县和公办学校予以专项补助,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经审批合格自办学校学生予以杂费补助,并对已批自办学校配备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事业费统计,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14482元,初中生均教育事业费20023元,以目前小学约26.8万、初中约7.4万外来随迁子女计算,北京市、区两级财政已投入约53.7亿元。
规范办学,提高质量。采取切实措施,不断规范来京务工人员自办学校的发展。对未经审批的自办学校进行排查摸底、全面登记,建立起翔实、动态的数据库。对登记在册的学校开展定期普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有无违法违规等问题。建立教育协管员制度,从公办学校选派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教师作为教育协管员,与自办学校“一对一”结对,并采取定期巡查方式,加强对自办学校教育和安全监管。定期开展自办学校校长、教师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参加区县教研活动,提高自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积极挖潜,妥善分流。今年以来,由于一些校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租赁合同到期存在经济纠纷、原学校举办者自主提出停办等原因,部分专门接收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自办学校面临停办。北京市及时出台《关于妥善做好土地拆迁中学校及在校学生安置问题的通知》,通过整合公办和民办教育资源、严格执行随迁子女入学接收政策、建立区县乡镇联动工作机制等方式,动员区县积极协助自办学校做好学生分流安置工作。朝阳区、海淀区、大兴区紧急行动,充分挖掘自办学校附近公办和民办教育资源潜力,增设学位11000个,用以安置自办学校分流学生。区县严格按照随迁子女在京借读的原则、政策和措施开展本次分流安置工作,制定“一校一策”工作方案和“一校一组”工作安排,并投入专项资金进行校舍修缮、改造,搭建临时教室,配备课桌椅。区县教委确定“到班到人”工作方针和“就近就便”安置原则,把分流安置工作细致到每个班、每个人,并规定学生分流安置的新学校与原学校距离不超过3公里。建立区县乡镇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发送短信、社区干部逐户通知、发放《致学生家长告知书》、张贴学生分流通知、专人接待来电来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停办学校的学生逐一登记,告知、解释有关事项,切实做好分流安置工作。目前,全市近9000名自办学校拆迁分流学生已全部到安置学校学习。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更加突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主题,不断加大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力度,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把提高随迁子女教育质量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同在蓝天下、同成长进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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