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吴晶)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设立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统计情况,中西部试点省份来电、来信主要内容集中在反映政策未落实(未开餐)、学校提供的食品质差量少以及政策咨询等方面。
记者8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春季调度会上获悉,自今年3月15日开通至5月1日,全国学生营养办共接到中西部19个省份举报电话、邮件81个。来电、来信较多的前5个省份依次是:河南、甘肃,云南、四川、安徽。
据了解,反映政策未落实(未开餐)的来电、来信27个,占总数的33%,举报最多的省份依次为河南、甘肃、四川。反映学校提供的食品质差量少的来电、来信20个,占总数的25%,举报最多的省份依次为河南、甘肃、云南。进行政策咨询的来电、来信10个,占总数的12%,咨询最多的省份依次为河南、新疆。共接到8个实名举报电话,其中:河南2个,四川2个,广西、湖南、陕西、新疆各1个。从反映内容上看,有4个为政策咨询和建议,有3个反映当地落实国家政策不到位、没有及时开餐,有1个反映“一补”资金问题。
其他来电来信内容还涉及对学校供餐模式和内容提出异议的8个,占总数10%。反映资金安全的5个,占总数的6%。反映食品安全的4个,占总数的5%。反映其他问题的7个,占总数的9%。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对实名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均与所在省份营养办取得联系,责成认真核实情况,严肃查处问题,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2011年10月,国家决定在集中联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县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以每生每天3元标准为学生补助营养午餐,为此,中央财政每年需拨付160多亿元。
鲁昕同志在2012年全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春季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春季调度会,传达近期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重要批示,通报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我们一起观看了一个专题片,几个地方的营养办主任介绍了情况,看后、听后很有收获、很受启发。受贵仁部长委托,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
一、营养改善计划在艰难中起步,各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
去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4日,召开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扎实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主要有:联合15个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三批对680个试点县教育局长和财政局长进行了面对面的培训;组织起草了实施细则等8个配套文件并多次征求意见;以多种方式对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读;专门召开了视频会议,全面部署2012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先后派督查组赴云南、山西、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等地检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详细>>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协调指导司副司长王小岩发言
尊敬的鲁昕副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食品安全是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要环节。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去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同志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要求,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说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要进一步督促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尤其是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制订实施方案细化食品安全要求,坚决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督促落实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点的主体责任。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家长、教师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供餐单位和托餐点必须符合相关资质并经过审核后方可供餐。向学校提供食品和原料的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对于违法提供不安全食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详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陈谞发言
同志们:
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2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以来,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参与起草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研究确定工作原则和工作机制;组织起草了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以保障这项工作从开始就能科学、规范运行。二是迅速部署监管工作。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排查,切实加强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及时开展监管培训。4月25-27日在银川举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培训班,来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22个省局和部分副省级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餐饮食品监管负责人和韶山、井冈山、延安、遵义、西柏坡、百色等革命老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明确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吴忠市盐池县人民政府及供餐企业代表做了试点经验介绍,并现场参观了宁夏盐池县红寺堡区营养改善计划配送中心和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小学食堂。通过培训,各地监管人员提高了对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准确把握了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编制培训电视片。为进一步做好对实施农村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负责人及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联合制作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电视教学片,指导相关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培训。五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与教育部联合对湖南、湖北、河北、宁夏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分析总结基层监管部门监管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研究,提出解决建议……详细>>
财政部有关同志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春季调度会上的讲话提纲
尊敬的鲁昕副部长,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上午,我们一起观看了中央电视台关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一系列报道,贵州等6个省份分别介绍了经验和做法。鲁昕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前段工作,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下面,我结合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讲三点意见:
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意义重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
国务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民族素质、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该计划实施以来,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刘延东国务委员就该项工作分别作了12次重要批示;各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连篇累牍报道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内刊多次以专刊的形式反映了相关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纠风检查等专项检查也将该计划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全社会对该计划的高度重视,不仅说明了其重要性,也说明了实施该计划的复杂性。由于该计划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安全风险较高;同时,试点县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部分地方财政管理基础较弱,原材料采购环境较差,社会监督力量缺失,进一步加大了资金安全隐患。对此,各级财政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急迫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好持久战、攻坚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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