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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高兴 使人民满意
全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5-09-25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宁夏回族自治区 

尊敬的利民副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区2010年实施营养早餐工程,2011年在西海固地区11个县(区)、1453所农村中小学和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8万名学生,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一半以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一把手”挂帅亲自抓。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药监等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11个县(区)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坚持完善制度规范抓。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办法》,配套建立了食品流通、食品安全、专项资金、食材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营养监测、政策宣传等11项管理制度,实现了从原料采购到饭菜入口无缝隙、全方位监督管理。坚持明确责任包干抓。自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干联系1个县,各县(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联系1个乡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学校,层层传导责任,构建了区、县、乡、校“四位一体”的包干责任体系。坚持统筹协调共同抓。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工作合力,使督促检查常态化,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部署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推进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

  二、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由国家试点7个县扩大到11个县(区),膳食补助标准由4元提高到5.6元,扩面提标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使营养改善计划逐步由吃饱向吃好转变。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公用经费补贴机制,在分配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时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县(区)倾斜,高出其他县(区)40元,同时,还按照生均60元标准核拨专项公用经费补贴。建立陪餐教师伙食补助机制。从2013年春季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按照师生1︰24的比例,配备1万余名陪餐教师,每个教师每天5元标准,加强了对营养餐质量与安全的监管。

  三、强化措施,提升实施成效

  开展效果评估,实现监测标准化。2012年起,启动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体质专项监测项目,委托宁夏医科大学对实施范围内的学生体质进行三年纵向追踪监测,推动学生营养监测逐步实现标准化。3年来,学生营养不良率由4.7%降低到3.9%,贫血患病率由8.6%降低到7.6%,体重正常率由42%提高到43.9%。开发数字系统,实现监管智能化。今年,组织开发了营养改善计划数字化监管系统,自治区和县(区)学生营养办通过数字化系统,可以对各县(区)各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投入使用后,将实现营养改善计划监管智能化。开展示范创建,实现运行规范化。筹资5.8亿元,对11个县(区)所有供餐学校食堂进行了新建改建,购置了餐厨设备。2014年以来,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示范校”创建活动,选树了一批管理规范、安全达标的“示范校”,以点带面,推动所有学校达标合规。5年来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零事故”,打造了营养改善计划“宁夏模式”。

  我们将认真学习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把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打造成让学生高兴、使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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