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协调指导司副司长 王小岩
2012年2月20日
尊敬的鲁昕副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保障食品安全,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办〔2011〕54号文件要求将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同志已就如何做好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出安排。刚刚结束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国办即将印发的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都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加以部署。各地食品安全办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各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地食品安全办要积极协调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一是严把供餐准入关。细化完善相关准入制度,对供餐企业、托餐点以及提供原辅材料的食品经营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绝不允许不具备相关资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和个人从事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托餐和原辅材料供应业务。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场所,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贮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指导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托餐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流向可查。密切监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抓好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层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检,增加抽检频次和抽检数量,确保能及时发现、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托餐点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其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有效预防、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指导中小学校抓紧制定完善校园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信息报告、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做好相关演练工作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要在营养健康教育中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和安全饮食习惯的培养,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假冒伪劣和不安全食品流入校园。
三、密切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已经成立,各省(区、市)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也陆续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会儿,鲁昕副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各地食品安全办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我的发言就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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