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3〕2号
各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宣传和推广各地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全国学生营养办拟在全国范围内发掘有关新闻线索,适时推荐给有关媒体进行集中报道。相关新闻线索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特点突出,重点在县、市两级。请于2013年3月11日前将有关材料加盖教育厅公章后报送至全国学生营养办(每省可推荐3个左右)。
联系人:秦国强,杨树洪;
电话:010-66096351、6397、2074;
传真:010-66097625;
电子邮箱:xsyyb@moe.edu.cn。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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