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
近日,刘延东国务委员在甘肃视察了会宁县柴家门乡中心小学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主持召开了中西部教育座谈会,听取了部分省市的工作汇报,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出了重要指示。
刘延东国务委员指出,为进一步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国务院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去年11月召开电视电话会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这项工程,惠及中西部22个省份699个县(含兵团19个团场),受益学生约2600万。中央财政为这些地区的农村孩子每生每天提供3块钱的营养膳食补助,年投入160亿元。几个月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营养改善计划总体进展顺利。一是明确工作机制,启动试点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联合16个部门成立了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迅速开展工作。各试点省份加强省级统筹,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本省(区、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截至目前,22个省份699个国家试点县的计划实施工作已全面启动,还有9个省在258个县启动了地方试点。二是因地制宜,确定供餐模式。据教育部统计,699个试点县近10万所试点学校中,约53%的学校采用学校食堂供餐,约35%的学校采用社会供餐,12%的学校采用家庭(个人)托餐。三种供餐模式并存,体现了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三是突出重点,出台配套制度和政策。围绕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个重点,中央有关部门制订了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保障、食堂管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公示、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和应急事件处理等8个配套文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各地也出台了细化操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政策,如甘肃出台减免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有关税费的政策,河南提出“增加对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临时性价格补贴”,云南要求各县为农村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基地,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等。
刘延东国务委员强调,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涉及环节多,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工作没有先例和模式可循,还在探索之中。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措施。一是学校供餐能力不足。中西部农村中小学生活设施普遍不足,不少试点学校没有食堂或虽有食堂但供餐能力不足。2011年底,中央财政安排了100亿元食堂建设专项资金,但由于规划和建设还有一个过程,因此资金效果尚未显现,一些地方还存在“有米无炊”的现象。二是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今年春季以来,有四省区先后发生了多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从田间到餐桌,链条长、环节多、人员复杂,加之农业、质检、工商、食药监、卫生等监管部门分段负责,需要协调的工作多,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三是试点地区基础条件差。699个国家试点县全都位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然条件差、交通、物流不便利。长期以来,科学营养膳食知识普及得还不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还需一个过程。
刘延东国务委员要求,组织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把这项工作办好、办实,真正成为一项“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执政能力的一次重要考验。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学校要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计划实施,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强化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为主管理的体制,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要统筹农村学校食堂建设和社会化供餐办法,不断改善学生就餐条件;要进一步落实地方财政应承担的资金,避免出现“挤出效应”;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加强示范引导。二是加强规范管理。能否确保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是决定营养改善计划成败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各个供餐主体的行为。要加强财务管理,把营养膳食补助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要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和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虚报冒领和贪污腐败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妥善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制定专门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要发挥监察、审计、教育督导部门作用,加强行政监督;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主动向同级人大、政协汇报,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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