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04-14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2014年,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在全国学生营养办和自治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试点盟市、旗县各级政府的周密组织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试点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按照自治区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资金安全两个重点,积极深化精细化管理,加大保障机制建设,确保了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顺畅运行。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一)工作进展、措施和成效。2014年,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认真完成了全国学生营养办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下拨中央补助资金2878万元,自治区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完成了“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更新与上报;开展了多次多层面的督导检查和培训工作;按时报送月报表,继续坚持月通报、简报快报制度;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改建扩建工作,8个国家试点旗县106所学校食堂共餐,49686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了国家营养膳食补助,实现了全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件、零投诉举报。

  主要采取的措施:统筹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加强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规定动作”;积极发挥相关盟市学生营养办职能;充分利用自治区体卫艺系统资源;全范围不间断地实施督导检查;树立“两个安全”的核心目标,“营养学生”为终极目的;最大限度发挥自治区工作经费的作用,不断加强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条件;加大健康教育课的力度,启动营养改善课题研究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区营养改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制度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为全部试点学校和教学点统一制作和配置了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示板”,逐步开展了学校食堂食谱、价格、采购、资金使用、营养成分等各项内容的公开公示;继续完善和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的作用,并规范了相关工作任务及职责;严格执行了营养改善计划通报制度,并定时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强化了“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的职能,积极开展了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营养与健康教育为核心的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了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服务制度,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提供了有效的平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解决“五个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了我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中央及地方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2014年下拨中央补助资金2666万元、增补提标后补助资金212万元,支出2943.90万元。截止到2014年12月底,中央资金累计下拨7703万元,累计支出7471.74万元,结余231.26万元。自治区下拨工作经费300万元,专项用于试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健康教育教师、“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电子营养师”系统的培训;“学生营养健康知识手册”的印制;学校食堂厨具的购置、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的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先进学校及个人评选;学生营养知识竞赛等活动等,为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经费保障。

  (四)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与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补充和管理,实施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采取将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安排补充到学校食堂工作,并积极筹措资金或学校公用经费支付的方式从社会招工等方式,尽量补充食堂工作人员,逐步减轻了学校食堂供餐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压力。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采取试点学校自行组织或派出参加卫生、食药系统举办的培训班的形式,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了不同形式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了食品安全意识,巩固了营养相关知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了学校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水平。

  (五)相关培训工作开展情况。6月份,乌兰察布市举组织全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试点地区财会人员、食堂管理人员160人,开展了为期5天的培训班,系统学习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及营养餐食物搭配与营养分析,“电子营养师”系统的操作,强化了资金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了各项工作程序。11月份举办了全市健康教育教师第二期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了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为健康教育课程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试点旗县根据本地区特点开展了层次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培训班。

  (六)信息公开公示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在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营养改善专栏》中继续公开公示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学生营养办认真履行简报快报制度,通过印发工作简报、快报、月通报等形式,及时将本地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做到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公开、透明和阳光操作。

  (七)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使用情况。新学期开学初,试点旗县及学校认真采集学生信息、仔细核对相关内容,时更新数据,并按时上报,保证了学生信息的准确与可靠,确保了资金安全管理。

  (八)学生营养健康检测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依托自治区疾病防治控制中心继续开展了学生营养健康检测评估工作,完成了常规旗县31所学校的问卷调查和1811名学生的监测;重点监测县扎赉特旗8所学校,4722名学生的全部现场监测和数据采集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正在进行中。2014年,自治区将营养改善计划地区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的调研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制定了详细的监测评估方案,下拨专项调研经费,对试点学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形态机能、生理功能、运动能力,生活习惯等近50项指标开展现场测试和评估工作。

  (九)监督检查与举报问题查处情况。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我们继续加强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采用试点旗县自查、盟市评估、自治区抽查的方法开展了各项督导检查。3月份,组织内蒙古财经大学的审计与会计专业的专家,对2014年中央补助资金、自治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督导检查。盟市及试点旗县还利用实名制系统中家长信息,以电话方式了解和核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与有关营养办沟通,限期整改,确保了各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十)特色与亮点

  1.设立自治区工作补助经费,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2012-2014年累计下拨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经费经费1292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各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硬件条件,强化了各项专业培训,加大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保障力度。

  2.加强健康教育课程,实现脑体同补。2012年6月,我们制定印发了在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方案,于2013年3月、2014年11月先后举办了两期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购置配发健康教育“教师教学指导用书”5000多套,确保了健康教育课程的顺利开设。自治区学生营养办与自治区疾控中心共同编写和印制了“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知识与膳食手册”60000册,发放给每个学生,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安全意识,达到脑体同补的长远目标。

  3.努力探索供餐模式,加快学校食堂提供正餐的进程。

  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安全有效的供餐方式,商都县推行的全部学校提供各种包子和五色粥的试点,既符合了当地生活习惯,又改善了单一食谱的缺点,收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科右前旗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与勤工俭学相结合的试点,鼓励学校自己种植绿色蔬菜,做豆腐,加工糕点、养猪等,为食堂提供价格低廉,营养丰富、食用安全的食材,不仅丰富了食谱内容,还为学生劳动技能实训提供了基地。

  4.开展课题研究,促进营养改善计划的科学化。2013年成立了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并设立了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研究课题。2014年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营养与健康教育为核心,分别委托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了课题研究,为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运行机制的规范化,食品安全与资金安全的制度化,供餐与食谱制定的科学化提供科学依据。

  5.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自治区学生营养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实际工作成效作为评选的基本条件,对相关盟市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评选出了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先进集体19个单位,先进个人62人。

  二、食堂建设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底,国家8个试点旗县共批复实施的食堂建设项目学校254所,累计面积245754平方米,现完工项目226所,已交付使用项目169所,累计面积14794平方米。至2014年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资金累计批复总投资数43356.2万元,到12月累计进入县级专业户数为41354.4万元。至2014年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资金累计预算合计1378.1万元,到12月累计完成927.9万元的设备、设施购置计划。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试点地区和学校不仅分布面广点多,而且基础卫生条件薄弱,卫生观念和食品安全管理亟待改进。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加工、供应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了学校和行政部门的工作压力。加之试点学校从事营养改善计划的专业技能人才紧缺,低薪聘请的临时工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诸多原因都在一定程度上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二)学校食堂条件仍不能动态满足供餐需要。现有部分学校食堂面积、设备配置还不能完全满足全部学生就餐。有些学校和教学点的食堂(伙房)还在规划建设当中,严重影响了全面推进正餐。

  (三)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落实困难。自治区每年下拨部分工作经费,统筹解决各试点地区的主要问题。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配套经费的政策不明确,学校仍然用公用经费负担有些开支,加大了学校的经费负担。

  (四)膳食搭配缺乏科学性与营养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前只解决了吃饱的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吃好营养的问题。特别是偏远地区严重缺乏营养专业的指导专家和师资力量,严重影响了膳食的科学性和营养性。

  四、有关意见及建议

  (一)设立专职机构,保障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各级学生营养办的工作人员多数以借调或兼职为主,岗位流动性大,工作不确定,经常换人换岗,业务不熟练,工作不规范等诸多问题,无法保障整体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考虑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长期性和系统性,建议国家设立常设专业机构或将此项工作职能归入教育部某司局,便于省级及以下政府或教育系统参照,建立更加高效有力的工作机构及渠道,保障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二)优化和整合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内容繁杂,涉及部门多,各种报表重叠重复,耗时耗力,对地方学生营养办的工作压力非常大。建议全国学生营养办对月报表、月通报、食堂改善计划月报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操作系统,分为几个可操作模块,分块负责,形成完整的报表,从而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及时公示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的监测评估结果。营养改善计划的目的是营养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已实施三次,但除第三方评估报告外,还未见到监测评估结果的详细报道。建议全国学生营养办督促营养状况监测部门,及时完成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各界公布,便于各级学生营养办及时了解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以便有效的优化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内容。

  (四)提倡完整正餐供给模式。要实现完整午餐不仅需要必要的食堂条件,而且需要为走读生提供午休场所,同时还需要家长补差价缴纳一定的费用,建议将完整午餐的提法改为完整正餐,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完整午餐。

  (五)强化营养师的培养和培训。建议国家举办一些高层次营养师的培训工作,鼓励各地各校考录或招聘营养专业人员开展工作。并组织高层专家就营养改善开展相应的科学研究,为供餐内容的选择和其他营养改善工作提供更为有力的科学依据。

  五、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核心,营养学生为目标,进一步妥善解决“五个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提供正餐过程,通过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评价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确保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有序实施。

  (一)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一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的建设,完善各级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力度,加强学校健康教育课及课外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方式和食品安全防范能力。三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与资金安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做到单独记账、专款专用、加大经费集中支付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进一步妥善解决“五个突出问题”

  一是各级都要出台具体政策,妥善解决新增人员、燃料、耗材、运输等营养改善计划运行费用。二是加强试点地区食堂建设项目管理,积极推进供餐模式的优化过程,争取2015年实现全部学校食堂提供正餐。三是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四统一”等工作制度,加强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各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充分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全范围公开公示,加强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的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沟通与交流,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六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组织演练,培养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各级营养办的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办的建设,逐步完善人员配置,落实场地和办公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和掌握,要全面提高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落实好上级部署的工作,认真履行办公室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加强自治区工作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实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进行奖励与奖补。

  (四)科学评价学生营养改善状况

  一是继续充实和壮大各级学生营养专家组力量,深入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科学指导供餐内容的确定和调整。二是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结合自治区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工作,制定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方案,确定测试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对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三是制定常态化的评价规划,开展营养改善地区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的跟踪调查,实施与非营养改善计划地区学生的横向比较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情况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为自治区营养改善计划的进一步深化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编辑:耿道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