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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04-14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至今,按照中央有关指示和全国学生营养办相关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凝聚共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有序推进计划工作全面实施,并逐步建立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不懈努力,成效显著,广大中小学生真正获益。现将201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一)开展情况。2014年,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22件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有关工作要求,我市重点抓好黔江区、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国家试点区县和万州区、开县2个市级试点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同时,指导其余26个自主实施区县,根据本区县经济发展状况,结合财力、人力、物力等实际情况,采取食堂供餐、免费饮用奶和鸡蛋等多种形式,稳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市级“以奖代补”予以奖补。

  (二)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投入约9.9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45亿元、市级资金2.70亿元、区县资金2.75亿元。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使用中央、市、区县膳食资金约9.14亿元,其中,12个国家试点区县使用资金约4.24亿元,万州区、开县2个市级试点区县使用资金约1.24亿元。

  (三)食堂建设情况。至2014年,中央累计批复我市食堂建设资金9051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0044万元。批复食堂土建项目1705个,面积562833平方米,资金84024万元;批复食堂设备购置资金6490万元。截止2014年底,土建项目和设备采购已全部完成。

  二、实施效果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成效明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不少区县结合工作实际,攻坚克难,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见附件)。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受惠学生覆盖广。2014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市学生(包括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职等学生)约209.18万人,其中, 12个国家试点区县惠及学生约67.97万人,万州区和开县2个市级试点区县惠及学生约20.40万人。做到了国家和市级试点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自主实施区县计划工作全实施。

  (二)就餐条件改变大。计划工作启动以来,中央和市级结合专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食堂和条件不达标的食堂进行了建设或改造,14个试点区县农村学校无食堂的情况基本消除,供餐学校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大幅度提升,学校供餐条件逐步完善;试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配备及区县财政解决配套经费情况有一定进展。

  (三)膳食结构渐合理。近几年,市教委每年持续组织专家,结合重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针对农村学生优质蛋白质和热量摄入相对不足、城市学生油脂类食物等摄入过多的特点,先后制定了系列参考食谱。学校充分发挥公共营养师的作用,灵活运用推荐食谱,努力为学生提供科学、营养的食物,保障了学生在校午餐吃得营养、吃得卫生、吃得安全。

  (四)工作机制有创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厨房(伙房)建设基本要求》《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建立了食堂管理人员市、县、校“三级培训机制”和市、县、校、室“四级督查机制”以及学生营养监测机制,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五)计划实施效果好。计划工作的实施,改变了农村学生“一日两餐”“咸菜拌饭”“冷饭冷菜”等状况,学生饮食结构日趋合理,膳食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学生营养改善。社会各界对实施计划给予赞许,各级领导也充分肯定。本项民生工程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对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凝聚社会各方面共识,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统筹部署,落实部门责任。201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入规范运行阶段,市级专门召开各种工作推进会议,对计划工作的实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要求。一是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增进交流协作,市教委牵头召集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二是为切实分析、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指导计划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组织国家试点区县参加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春季视频调度会议,市政府召开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教委联合市食药监局召开2014年重庆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实施区县工作座谈会;同时,按照我市《关于统筹要素资源完善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有关安排,统筹规划大生态区所覆盖的17个区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力争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实事抓好、抓实。

  (二)开展专题调研,优化供餐模式。市政协委员赴石柱县调研,市教委责任部门先后深入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县、酉阳县、彭水县等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区县工作调研,详细了解国家试点区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实地指导试点区县解决计划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学校食堂硬、软件建设和改善,结合全国营养办有关要求和各地学校食堂建设进展等情况,并在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要求14个试点区县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行学校食堂供应完整午餐。在此基础上,可采取加菜的供餐形式,将膳食补助专用于为学生提供一份与补助标准等值的荤菜。

  (三)加大专项投入,解决配套资金。为切实解决国家试点区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紧缺的现状,市教委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已通过教育部门预算由市级解决14个试点区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所需学校食堂运行经费6815万元;并要求区县财政解决食堂从业人员经费,2014年我市区县财政已投入约1.06亿元用于解决试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同时,还充分利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配备,着实改善学校供餐条件。

  (四)细化管理措施,确保“两个安全”。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2014年,我市制发了《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关于扎实推进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与生活卫生基本条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与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规范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管理文件,并在石柱县召开2014年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场推进会,落实学校日常管理,强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制。同时,严格资金安全监管,督促试点区县切实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等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供餐质量。为进一步提高供餐质量,一方面 ,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一是根据全国营养办有关规定,要求试点区县严格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在校学生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配备食堂从业人员,解决食堂从业紧缺的状况;二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5月,市教委在石柱县举办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培训会;7月,市教委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三期中小学校公共营养师培训;10月,市教委主办了重庆市中小学健康教育能力培训暨重庆市第一届中小学校医基本功竞赛活动。另一方面,加强配餐指导。2月,在往年下发学校春秋季食谱的基础上,市教委组织有关营养专家编制印发了《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午餐荤菜菜谱(试行)》,指导试点学校科学、合理供餐。

  (六)定期营养监测,跟踪学生体质。结合工作实际,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继续在12个国家试点区县开展营养监测工作,并对奉节县和武隆县两个重点监测县同步开展营养知识干预调查。

  (七)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市、区县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接待、记录、处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关举报和投诉。二是严格要求国家试点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完善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八)加大督查指导,确保阳光操作。市级定期和不定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试点区县监督检查。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教委顺利完成了2013年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考核工作。6-12月,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市教委完成了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试点区县也将营养改善计划列为常规检查工作之一,实行“四级督查制”,力求计划工作全面落实。

  (九)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为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舆论引导,我市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一是4-5月,组织开展重庆市中小学生营养知识竞赛(个人赛和团体赛)活动。二是4月和10月,通过我市电视台、电台、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三是多次向教育部推荐我市试点区县健康餐盘食物搭配案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四是积极发放、编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宣传教育资料。五是开展营养专家进校园活动。同时,以学校“食育”工作为抓手,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一实施模式后,新增食堂运转与区县应与之配套的经费、从业人员缺口较大的矛盾仍较突出,带来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是配套资金保障力度仍不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中央补助的膳食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区县财政应承担有关配套经费。然而,部分区县财政并未按要求足额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工资、食堂运行经费等配套资金。随着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的投入,区县不投或减少投入的现象仍存在,导致学校食堂挤占学生生活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食堂从业人员配备仍不足。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试点学校应按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标准配备食堂从业人员。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实行食堂供餐模式的试点学校,尤其较大规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配备达不到上述标准,食堂从业人员不足的现象仍存在。

  (二)统一实施食堂供餐模式的食品管理要求高、严,与学校食堂用工不稳定、管理不专业的矛盾较突出,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目前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学校中,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待遇低、工作强度大、流动性强、卫生意识差、营养观念弱,致使供餐菜品单一,膳食质量不高,营养效果不好。由于人员不稳定,不少非食堂的教职工不得不义务参与承担部分食堂工作任务,额外增加的工作量影响到教学质量,同时也给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增添了安全隐患。

  (三)作为民生实事有机组成部分的自主实施的26个区县,有的盲目调整原实施模式,存在“减标缩面”的趋势,为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带来隐患。实际工作中,部分自主实施的区县在人力、财力、食堂建设等条件尚不能很好满足食堂供餐需求的情况下,盲目采取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导致食堂从业人员、配套资金等跟不上工作需求,专项资金投入和受惠学生范围大幅度缩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五、工作建议及对策

  (一)落实责任,督促区县加强配套经费保障。一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督促试点区县严格按照中央、市级有关要求,落实本级责任,尽快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配套费用纳入区县财政预算予以解决。二是市级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对国家试点区县食堂运转等配套经费予以补助。

  (二)强化队伍,落实相关从业人员配备。一是加强同编办、人社等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力争从部级层面出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的配备等相关政策文件,指导试点区县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支持和鼓励试点学校通过购买劳务服务的方式为主解决。三是针对试点小学,可鼓励教师为学生提供分餐、就餐管理等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既可缓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足的压力,又可提高额外承担计划工作任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三)创新工作思路解决用工难题。可探索引进专业公司运作模式,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解决试点学校尤其是较大规模学校的食堂用工难题。区县政府可与具资质、有经验的正规高校后勤集团等专业餐饮公司合作,在确保学校食堂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的前提下,成立学校后勤服务公司,对本区县项目学校食堂实行统一运作和管理;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业人员,经集中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和上岗证后分派各试点学校食堂工作;所需从业人员工资、食堂运转等经费由区县政府承担。这样既可统一食品采购,规范操作,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又可规避因食堂盈利出现的资金问题,便于资金监管;还可解决因食堂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导致的用工紧缺问题。

  (四)据实优化实施模式。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农村学生真正受益,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优化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模式。要求我市各区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应结合工作实际,12个国家试点区县和万州区、开县2个市级试点区县坚持实行学校食堂集中供餐模式;其余26个区县则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结合人力、财力、物力等情况,采取爱心午餐、免费饮用奶和鸡蛋等多种形式,稳步自主实施,有条件的区县可参照国家试点区县模式实施。

  (五)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和资金安全。一是切实落实《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强化食品采购管理,严禁三无产品进入食堂。二是加强食品监督检查,狠抓落实,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禁侵害学生利益。四是坚持公开公示,做到阳光操作。

  (六)加强宣教,拓展学生认知。一是扩大舆论宣传,正确引导计划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营养师、健康教育教师等专业培训。三是加大对学生的营养和健康知识等宣传教育。

  六、2015年工作要点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的、常态化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经历了艰难起步和稳步推进两个阶段后,已进入规范运行阶段。2015年,我市将继续抓好14个试点区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并指导自主实施区县稳步推进营养改善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任务:

  一是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各类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食品安全、资金使用及日常工作等的检查力度,做到管理“不缺位”、工作“不走样”。

  二是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督促试点区县加强食堂配套实施设备配备;并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计划工作配套经费和从业人员配备等问题。

  三是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认真落实《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毒、销售等各个关口,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完善食堂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专账核算,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结余资金的清收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培训。继续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营养师、健康教育教师等培训,逐步提高计划工作相关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深入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区县工作调研,摸清工作实施现状,切实指导国家试点区县规范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强化专项督导,开展《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落实情况检查,以及专项工作考核,确保计划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六是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及时做好计划工作实施情况的公开公示,确保阳光操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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