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推进,坚持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现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各项长效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试点县125个,其中除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国家试点县61个外,我省还在58个“老少边穷”县实施地方试点,实现了“老少边穷”地区全覆盖,同时成都市还在6个远郊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试点学校(含教学点)13246所,占应实施学校总数的100%;受益学生约374.15万名,占应覆盖学生总数的100%。全年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现资金使用违法违纪行为,试点地区广大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制,抓好制度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从2012年起,省政府一直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列入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召开了春季电视电话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县级政府为试点地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省、市(州)、县(市、区)都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二是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保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各试点地区机构建设和人员保障进一步得到加强,截止2014年底,有42个县正式批复设立营养办,落实了工作人员123名。
(二)加快食堂建设,全面推行食堂供餐
一是加快食堂建设步伐。省政府将食堂建设纳入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对市(州)政府实行目标考核,各级政府将学校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落实工程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食堂建设任务。截止2014年,我省共批复中央和地方资金食堂建设项目学校5797所、面积199.9万平方米。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开工率99.5%,完工率95%。二是落实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精神,明确要求各试点地区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截止2014年底,有66个县(市、区)按与学生人数1:100比例落实了食堂从业人员1.9万余人。工勤人员面向社会招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管理;切实加强工勤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由县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落实。三是积极推行食堂供餐。省学生营养办建立了食堂供餐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通过简、快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广各地食堂供餐。2014年10月23日,在广元市召开了全省营养改善计划暨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各市(州)分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国家试点县营养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学生营养办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唐小我参加会议并讲话,全面总结前几年工作,交流推广广元等地的经验,安排部署深入推进食堂供餐工作。目前,全省已有7459所试点学校实施食堂供餐,受益学生214.15万人,占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总数的57.2%;其中国家试点县食堂供餐受益学生123.69万人,占比达到88%,比春季学期提高15.2个百分点。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
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将地方承担的膳食补助、供应配送、食堂建设、人员配备和培训、设备设施添置、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一是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2014年共安排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23.32亿元,其中:中央16.25亿元,省4.53亿元,市(州)、县(市、区)2.54亿元。同时还安排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工资、保险、食堂运行成本等经费3.56亿元。二是加大食堂建设资金投入。2014年,总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33.76亿元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堂建设,其中:中央19.83亿元,省1.5亿元,市(州)、县(市、区)12.43亿元。三是地方政府积极加大投入。除中央资金外,各试点县积极加大投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质量,如:广元市昭化区在国家3元之外,每年投入近500万元,为全区1.2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周提供两顿免费肉食,青川县和利州区财政分别投入360万元和338万元,在国家3元钱的基础上,为每生每天增加1元营养补助。
(四)切实做好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及举报问题查处与应对
一是从2012年起,省政府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建设均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对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省教育厅也将上述两项工作列入对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的目标考核。二是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查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省学生营养办积极组织各省级成员单位每年都坚持开展春、秋学期开学检查和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查工作。三是设立四川省营养改善计划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教育信息网对外公布。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并一一回复,并做好详细的记录材料。2014年累计处理回复群众监督举报的各类问题12起。
(五)抓好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
一是积极主动宣传,营造政策实施良好氛围。督促各地把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纳入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督促各地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宣讲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政策,使国家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政策氛围。重视营养健康教育,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2014年3月,《中国教育报》出版两会特刊专题报道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4月组织广元等市(州)参加教育部召开的2014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视频调度会。6月组织遴选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盘餐食物搭配案例工作,有青川县大院民族学校等10所学校报送的健康盘餐食物搭配被全国学生营养办选中刊发。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栏目,现场督办群众热线问题。三是通过网络等形式加大宣传。在四川教育网开设网络宣传专栏,通过领导讲话、重要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简报等模块,全年累计刊发各类信息、工作简报、信息动态共14篇,广泛宣传各地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六)抓好营养健康监测及评估工作
2014年,在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组织下,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共监测各级各类学校2434所,抽样学生738276人。其中仪陇县、茂县、喜德县3个县为国家重点监测县。省卫计委安排专项经费55万元用于全省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全年先后3次对各市(州)、县(区)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营养健康状况专业监测人员进行了省级专题培训。从监测评估情况分析,学生的营养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在生长发育迟缓与消瘦方面,2014年与2012、2013年来比都有下降。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地方财政负担较重。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地方试点县均属于“老少边穷”地区,这些地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县级财政薄弱,虽然中央奖补资金和省级财政承担了大头,但是食堂硬件建设与食堂从业人员工资、保险等县级政府安排落实了大量资金,随着营养改善计划提标,地方试点县财政负担较重。
(二)存在“大孩吃,小孩看”现象。随着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的实施,边远山区和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大多数农村小学均附设了幼儿班,这些幼儿大都是留守儿童,营养健康亟需改善,但目前尚未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在学校出现了“大孩吃,小孩看”的现象。
四、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进一步提高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奖补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天1.5元提高到2元。
二是建议国家从困难地区入手将边远山区和民族地区幼儿园(班)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5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体要求是:严守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条红线,全面实现食堂供餐模式,努力探索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各项长效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加快食堂建设,推行食堂供餐。督促各地加快食堂建设进度,全面完成试点地区的学校食堂建设,计划在2015年底全面推行食堂供餐。二是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提标工作,足额落实各级财政分担资金。从2015年起,省级财政还安排提供资金5.23亿元,要求地方试点地区从1月1日起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标工作。三是规范采购行为,抓好食品安全。继续加强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定点生产企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奶供应情况月通报制度,规范定点生产企业配送行为。严格执行大宗食品采购的有关规定,大宗食品采购通过公开招投标实施政府采购,其他食品实行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督促各地加大培训力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督促各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发生事故严厉追究责任;强化食品安全措施,落实体检、消毒、留样、陪餐等制度。四是完善实名系统,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有效监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防止滞留、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杜绝通过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认真做好试点县实名制学籍信息数据核查和更新工作。严格按照实名制学生信息进行资金结算。五是加强监测评估,抓好应急处置。与卫生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工作,推进学生营养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全面监测学生营养状况变化,科学指导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建立和完善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应急演练和宣传,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增强防范应急事件能力,提高处置应急事件水平。六是总结推广经验,强化督促检查。拟于5月召开地方试点地区食堂供餐培训会,为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打好基础;拟于10月召开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全面总结工作,交流推广经验。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认真做好春、秋学期两次专项督查和群众监督举报问题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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