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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04-14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根据《关于报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5〕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营养餐实施情况

  (一)工作成效

  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完成国家学生营养办各项要求。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国家试点以来,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及学生的广泛赞誉。经政府同意,从2014年春季学前开始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享受范围扩大至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含各地市、县城学校上学的农村学生)。根据国家规定,于2014年11月起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并及时下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按时填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工作;截止2014年底全区74个国家试点县和地方试点县覆盖学校全部供餐,国家试点县覆盖学校911所,享受学生20.13万名,地方试点县覆盖学校206所,享受学生18.05万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做好物资出入库制度、食堂伙食质量管理责任制、学校卫生防疫责任制和大宗物资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制度,加强资金安全工作。第一,做好物资出入库制度。物资仓库,由保管员负责管理。物资出入库(含其他单位捐赠、学生自带需要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为一式三联,做好物资入库日记账工作;物资出库凭会计开具出库单方可出库,并做好物资出库日记账;物资日记账要按照物资种类明细登记,登记的内容至少包括:日期、出入库单号码、摘要、经办人、数量、单价、金额、当月发生数、累计数(数量、金额)、累计结余数(数量、金额),并与会计总账、实际盘点数核对一致;加强保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仓库保管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减少物资损耗。对物资短缺应查明原因,属于仓库保管员的责任应坚决予以追究。第二,做好食堂伙食质量管理责任制。学生食堂均做到一日三餐正常供餐,午餐、晚餐最低标准为一荤一素一汤;每周发放两次水果。不具备供餐及住宿条件的学校(教学点),做好“两点”(即早点心、晚点心)供应工作,点心结合学生身体发育需求进行调整,如提供鸡蛋、面包、牛奶(酸奶)、水果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政府采购基础上与商品供应单位签订物资定点供应合同,确保质量。学校学生食堂一律不对外承包。第三,做好学校卫生防疫责任制,加强流行病的防治,定期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学校师生及其他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预防病毒传染、扩散;禁止使用无碘盐、人造酥油、过期、霉烂变质的米、面、肉、菜等食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第四,做好大宗物资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工作。大米、面粉、糌粑、食用油等食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人员由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监察部门、学校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学生所用蔬菜、肉类、酥油、调料、燃料等物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购买;各种物资采购,必须保质保量。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节约的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生活,不得挪用。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等与学校签订食堂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做到食品48小时留样监测工作;做到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防止发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做好公开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定期公开公示收支情况,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各学校成立“三包及营养餐领导小组”由乡镇及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学校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三)供餐模式及资金使用方式

  我区农牧民子女享受“三包”及助学金政策(其中伙食费占90%),供餐模式均为学校学生食堂供餐。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三包”经费中统筹使用,分级做账,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营养膳食菜谱,改善学生营养结构。

  (四)资金落实情况

  截止2014年底,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方试点资金分别为1.3亿元、1.16亿元,受益学生分别为20.13万人、18.05万人。

  二、食堂建设情况

  (一)规划编制及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5号)进一步完善2011-2015年食堂建设规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现状,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经教育、财政共同研究,并征求各地(市)意见,我们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专项规划方案(2011-2015)》,规划涉及989所学校(教学点),改扩建食堂面积24.8万平方米,所需资金6.64亿元,纳入规划项目均属于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项目。

  截至2013年9月,累计落实食堂建设资金3.0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79亿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22亿元,用于310所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新建、改扩建食堂面积11.48万平方米,占规划总面积的46.3%,其余项目纳入“全面改薄”规划统筹解决。

  (二)工程实施情况。第一,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项目地市严格履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0〕100号)、《自治区规划内政府投资项目下放审批权限管理办法》(藏发改基建〔2011〕776号)、《西藏自治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及《基本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审批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握设计原则,确定项目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项目前期工作均按照“同级审批”原则审查审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前置审批手续齐全。

  项目在实施工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管理制、工程监理委托制和项目合同责任制等“四大制度”。按规定规范招投标,签订规范合同,项目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项目完工后,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确保项目食堂工程建设质量;项目管理规范,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第二,加快工程进度。受特殊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影响,西藏有效施工期短,主要集中在6-9月份,每年8月份之后下达资金的项目须等到次年才能开工建设,为克服这一困难,食堂建设项目只能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赶进度。区教育厅建立了项目月报制,每月5日之前,要求各地市上报工程形象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截至目前,已下达建设资金的310个食堂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占项目总数的100%;完工298个,占项目总数的96.13%。第三,工程质量情况。在自查过程中,工程现场五大员到位良好,各项目单位把质量管理放在项目管理工作的第一位,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实施,从材料设备进场到各施工工序的技术控制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第四,工程管理情况。在自查过程中,工程管理措施基本到位,抽查项目都做到了专款专用,建设规模和批复规模基本一致;施工现场强化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单位组织专人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各项目县都有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管理,但管理水平不平衡,工程档案分类、组卷、编目方法有待进一步规范。系统数据录入及数据更新不及时,部分项目甚至存在脱节的现象,已经完工项目没有及时在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项目实施过程信息等。

  三、营养改善计划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建议

  我区地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气候恶劣,许多地方不具备蔬菜种植条件,加之我区地理环境复杂,交通不便,乡镇以下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多数乡镇以下学校离县城较远,学生伙食改善成本较大,建议中央财政考虑我区实际,在政策实施上对我区适当倾斜。

  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偏低,聘用难。学校食堂虽已运转,但从业人员经费来源不稳定,聘用食堂从业人员难现象,建议国家采用转移支付、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和待遇问题。

  四、2015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食品卫生安全。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健康教育课时,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三是严格落实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加大集中支付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四是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卫生责任制,确保学生吃得营养、健康。

  (二)抓好食堂建设工作。在做好食堂建设规划的同时,认真抓好食堂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食堂建设资金。

  (三)加强资金安全保障。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工作。运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系统,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防挤占挪用现象。

  (四)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网上展播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网上展播活动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3〕14号)精神,拟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3月25日完成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网上展播活动。反映我区各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展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五)加强共管力度。加强各学校与各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负责人联系,定期将实施情况向负责通报,同时在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征询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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