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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04-15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2014年,在国家学生营养办和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试点各地(州)、县(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周密组织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试点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国家确定我区南疆连片贫困三地州的24个县(市)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三地州于当年春季开始全面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三地州营养改善计划覆盖2169所学校(其中:小学1852所、初中317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生83.49万人(其中:初中26.53万人,小学56.96万人)。

  自治区先后确定11个县和24个内初班办班学校及南疆集中办学五县作为自治区试点(市),覆盖323所学校(其中:小学236所、初中87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生17.78万余人。新和县自筹膳食补助资金893.70万元,在51所村级小学实施营养午餐,受益学生14895名。

  国家试点采用学校食堂供餐的农村中小学1047所,占国家试点学校总数2169所的47.27%;企业供餐的农村中小学1122所,占国家试点学校总数2169所的占52.73%。

  自治区11个试点县采用学校食堂供餐的农村中小学147所,占11个试点县试点学校总数323所的 45.51%;企业供餐的农村中小学176所,占11个试点县试点学校总数323所的 54.49%。

  截止目前,我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达101.27万人,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284万人的35.66%;实施营养餐计划学校达2490所,占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65.79 %。

  二、主要做法

  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试点县(市)中大多为边境县、贫困县,管理人才匮乏,财政收入相对较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工作基础也相对较差。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牵动面广,情况复杂。在各级政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积极努力下,通过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辛勤劳动,国家和自治区试点县(市)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享受了营养餐,哪怕是一些偏远山区教学点的学生也靠肩挑、马驮,把食品送到了学校,吃到孩子们的嘴里。我们不折不扣完成国家“规定动作”,充分发挥地(州)、县(市)营养办作用,充分利用教育资助系统资源,大力强化责任意识,不间断地实施督导检查,在“两个安全”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也没有发现营养改善资金被截留、挪用的现象,各项工作有序进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反响良好。

  (一)领导重视

  自治区、试点地(州)和各县(市)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相关档案的完善及整理工作。各学校建立健全了校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校长直接负责,食堂管理处室全程监管的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教育厅领导多次赴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政策依据。各试点地(州)、县(市)领导也经常深入学校,全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全面实施。各级政府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始终列入工作规划、重点关注、重点督查。

  (二)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

  各试点地(州)与县(市)及县(市)和学校严格履行责任书,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学校工作职责,强化政府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协调职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各地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包括实施办法、规章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我们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总体要求,注重结合各地各学校实际确定具体供餐方案,合理选择供餐内容和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与配套措施,确保了计划积极实施稳步推进。一是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各试点县(市)依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制定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和制度,调整和完善本地区营养改善计划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各项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制度、学生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细化管理,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校领导轮流“陪餐制”,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把学生用餐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根据实际,以选择向企业购买供餐服务和学校食堂供餐模式为主,供餐内容的选择上,做到尽可能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用餐方式选择课间加餐和午间供餐。一些地方整合资源、实施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双语幼儿园食堂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学生供餐。一些县按照“严格标准、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经过严格审核,确定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社自己生产的点心、水果、馕为学生营养餐食品,价格相对便宜,学生吃得放心。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科学合理制定食谱。实行课间加餐的学校,在提供牛奶的同时,合理选择鸡蛋、馕、甜点等辅助食品,让学生既吃的营养,也吃的开心。还有一些县为改善学校食堂供餐质量,动员学生家长提供粮食,弥补食堂经费不足的问题。例如,喀什地区泽普县就收取学生口粮召开听证会,在充分论证和听取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由学生家庭提供适量粮食,县财政给予部分补助,加上国家的营养补助,尽可能使学生吃好、吃饱。三是落实招投标、食品准入制度,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我区所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县全面实施公开招标,大宗食品和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首先,从源头上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监控,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其次降低了食品成本。各试点县认真执行企业准入制度,对经营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给经济实力强和卫生条件好的供餐企业颁发执照及许可证。大宗学生食品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邀请学生家长代表监督招标采购工作,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透明,经得起社会检验。

  (三)加强监督检查

  在各试点县(市)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教育厅2014年组织多个部门的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专项督导检查小组,自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先后深入国家试点24个县(市)和自治区部分试点县,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责任主体县(市)政府和实施主体学校以及供餐企业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督查组较全面地了解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进展情况,总结了好的经验和作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各地的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明确提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市)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

  同时,认真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试点学校全面及时公布营养餐配餐食谱、数量、价格及经费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消除误解,化解矛盾,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自治区、地(州)、县(市)和学校层层设立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均利用实名制系统中家长信息,以电话方式调查了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得到了家长的大力配合,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与有关营养办沟通,限期整改,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宣传培训

  加大舆论宣传与信息交流,着力提升计划实施效率。组织、收集各试点县(市)制作的展播视频材料。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站开设营养改善计划专栏 “试点县工作展播”模块,进行集中展播,并在新疆教育电视台各试点县(市)展播视频作为专题节目进行展播。通过此平台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展示各试点县(市)的风采,向社会全面公开广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介绍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政策,认真回复社会各界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深化广大群众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认识。

  对有关地(州)、试点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资助中心主任、营养办专干进行了培训。各地(州)、县(市)教育局联合财政局和卫生局完成了对学校校长、学校财务人员、食堂管理人员、食堂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中央、地方资金投入

  2014年共计拨付资金59347.42万元 ;受益学生101.27万人。其中:国家试点县(市)共拨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5033.22万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生83.49万人;自治区试点县(市)全年下拨10307.78万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生17.78人。2014年11月起执行新标准追加43天补助资金,国家试点县3241.97万元,自治区试点764.45万元。

  随着各地学校食堂建设的不断完成,各县(市)加大对新建和改建学生食堂、购置食品运输和冷藏设备、食堂餐具、食堂工作人员的薪酬等资金的投入。

  (六)执行月报(表)、简(快)报制度

  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要求,对营养改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月报表系统上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对数据进行逐级审核,每月15日完成上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系统;针对出现的漏报、错报、误报、拖报等问题,及时电话联络,予以指导和敦促。

  各试点地(州)与县(市)及县(市)学生营养办组织了对学生营养办的工作人员、试点学校的校长及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了培训。

  (七)取得了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我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改善了农村学生普遍存在的营养状况不良的问题,让过去学生中午自带干馕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全区已有1192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在食堂每天能够吃到肉食;社会各界、家长、学生和教师予以高度的赞誉。社会各界普遍反映,营养改善计划提高了农村学生体质,受益学生饥饿感大幅下降,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成为影响人一生的工程;农村学生得到实惠,成为一场深刻的感恩教育;学生接受食品营养、安全和卫生知识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育,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家长们普遍反映,贫困地区的孩子能够享受营养餐,甚至吃到营养丰富的午餐,减轻了我们负担,是前所未有的、过去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我们衷心的感谢政府、感谢党。营养改善计划给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受到普遍好评和欢迎。学生们说,以前我们饿着肚子上课,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现在上课专心了,学校每天按时为我们准备了新鲜的牛奶、鸡蛋、馕或糕点,我们很感动;寄宿制学生说:我们在学校读书不用交一分钱,国家还发给我贫困生补助,现在又为我们提供了好吃又有营养的午餐。由衷感谢党和国家的关心,感谢学校领导的细心安排,我们要珍惜这一切,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报效祖国,感恩社会!学校普遍反映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绝不仅是带来“饭盒里的变化”,更为贫困地区孩子的成长提供动力与能量。

  三、问题和建议

  国家和自治区选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市)都是贫困地区。这些县(市)绝大部门都是边境县、贫困县,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贫困人口基数较大,财政自给率低,管理人员短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实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国家的进一步扶持和我们自身进一步努力:

  (一)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市)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视同为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缺少全过程、全方位和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政策、制度落实、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有待落实。2013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下发13号文件,要求按1:100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并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学校食堂供餐。由于我区试点县(市)绝大部分是边境县、贫困县,根本没有财力解决人员待遇,更无从解决人员编制,致使学校缺少符合相关部门卫生、技能要求的食堂工作人员。

  (三)我区南疆三地州因“城乡划分代码系统”和集中办学未纳入的农村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范围。国家确定我区南疆三地州24个县(市)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财政部、教育部以我区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基准,核拨年度补助金。由于三地州地区辽阔,交通、生活、环境差。许多乡、农村学校合格教师短缺,致使教育教学质量低,学生无法得到较好的教育,我区不得不采取布局调整和集中办学,因此,大量的农村学校划入县城,众多的农村学生集中到城镇学校上学,致使我区国家24个试点县近12万名农村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建议国家将这些农村学生纳入补助范围。

  (四)营养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牵涉面广,涉及内容复杂,社会和百姓关注度高,而现有机构人员均为临时和兼职人员,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安全性、责任性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和落实,建议自上而下协调中编办解决编制问题。

  学生营养办公室工作量大,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教育与培训、营养监测与评估、督导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工作成本高,因此,建议国家划拨营养办工作经费。

  建议将阿克苏地区纳入国家试点范围。阿克苏地区与南疆三地州相邻,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活水平较低,加之长期受民族地区传统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宗教意识浓厚,极易受到分裂和反动势力的诱惑、煽动和利用,滋生安全稳定隐患。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已明确提出将阿克苏地区纳入南疆范畴给予特殊的政策倾斜,并在高中阶段已经实行了“三免一补”政策。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发5号文件精神,建议将阿克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

  四、2015年度工作思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掌握全国营养办正式印发的《实施细则》以及七项工作文件、七项规章制度,结合自治区一年来的实施情况,总结成功和不足,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典型经验,修订完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具有真正保障作用的实施“计划”的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全国营养办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特别是解决好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等地方责任问题。

  二是实现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自查、互查、专项督查和考核的实效性,提高自治区、地(州)、县(市)的监管力度,保证实施这项“一把手”工程和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的食品安全、资金安全不出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出台《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督导评估办法》。

  加强资金、食品监管,确保学生受益。全面掌握各试点县(市)教育核算中心对专项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的运行情况,杜绝“挤出效应”,防止“套利现象”,要求“4元钱上做加法”,既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又发挥专家组的科学指导作用,既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营养膳食、安全的课程建设和宣传工作以及安全应急演练等活动,又要结合各地饮食习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调整供餐模式、用餐方式,科学制定学生营养膳食食谱。把学校校长责任制、校领导陪餐制、食品留样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保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人负责、有人管理、有人监督。

  三是提高自治区和地(州)对县(市)用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上报工作的监管力度,落实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通报,保证资金核拨的精确度,把好资金安全第一关 。

  四是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既要抓紧两个重点监测县推进工作,也不放松其他普测县以学校为主的测量数据上报工作。

  五是建立自治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网站。规范各类文件和简(快)报的转发、编发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各地实施“计划”的进展情况,搭建经验交流平台,扩大影响,加强指导。

  六是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通过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广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系统介绍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政策和典型材料,认真回复社会各界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深化广大群众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认识。大宗学生食品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邀请学生家长代表监督招标采购工作,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透明,经得起社会检验。同时,认真落实公示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全面及时公布营养餐配餐食谱、数量、价格及经费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七是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基础上,统筹安排、及时跟进食堂供餐的各项准备活动,完成由“牛奶+鸡蛋+X”模式向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的顺利过渡。

  八是加强宣传培训。制作国家、自治区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展播视频,通过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组织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九是加强食堂建设,坚持农村学校营养餐自办。坚持学校自办食堂供餐,把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定位为营养午餐,力争2015年年底所有试点县市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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