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我省继续在国家试点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教育、卫生、食药等多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受到学生和家长的称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12年3月份,我省保定、张家口、承德三个设区市的22个试点县全部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据2014年12月底统计,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2282所,其中:小学2054所,初中228所;受益学生51.7万人,其中:小学生38.8万人,初中生12.9万人。我省享受国家营养餐范围的学生中,寄宿学生数为18.24万人,享受“一补”(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为5.9万人。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11月份起,营养餐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除动用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外,2014年我省共下拨中央专项资金32502万元。
(二)供餐模式情况
我省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2282所学校中,有652所学校实行食堂供餐,占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总数的29%;有1630所学校实行课间加餐形式,占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总数的71%。课间加餐内容主要是为学生提供牛奶、鸡蛋和面包。
(三)张家口市“蛋奶工程”进展情况
张家口市实施了“蛋奶工程”,即为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以及国家试点县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天提供一盒学生奶和一个熟鸡蛋,每份价值为2.15元。2014年,张家口市“蛋奶工程”共涵盖学校132所,惠及学生4.8万人,全年共支出资金231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制度,加强管理。2014年,我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4〕59号)、《关于对食堂建设和初中工程专项检查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冀教财〔2014〕45号)等多个管理性文件。要求有关市县要简化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倒排工期,加快食堂建设进度。积极改进供餐模式,大力推行食堂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完整的午餐或早餐。针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和初中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加快工程进度,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精心组织,强化监督。2014年8月,在石家庄市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财务工作会议上,我省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2014年12月底,召开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调度会,听取22个县全年工作汇报,提出了加快食堂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食堂供餐要求。我省继续执行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表制度、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有关情况通报制度,每两个月对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和全省通报;建立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试点学校全部建立了由学生、家长、教师、村(社区)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当地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确定、食品采购、食堂管理等工作,保证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多措并举,确保食品安全。试点县和学校都制定了食品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点县教育局与各中心学校签订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责任书,供应商和县教育局签订了营养餐质量保证书。学校设立了专职营养餐食品验收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配送的食品查验相关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等材料。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有关学校还建立了校级领导陪餐制度,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严格程序,规范资金管理。各试点县对牛奶、鸡蛋、火腿肠等大宗商品供餐企业或食品供货商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发挥我省已全部建立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的管理优势,大力推进“校财局管”,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支付中心集中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试点县定期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学生。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有效防止了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五)规范食品采购行为,节约成本。各试点县根据当地物产情况和学校供餐内容,科学选择采购品种和数量,切实规范食品采购行为。米、面、油、鸡蛋、牛奶等大宗食材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确定大宗食材供货企业,实现“统招、统购、统配、统送”,有效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肉、禽、蔬菜等新鲜食材鼓励在本地采购。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生产基地、供应基地,逐步实现“自产自用”或“农校对接”,稳定供货渠道,确保食品安全。
(六)加快食堂建设进度,改进供餐模式。为解决试点县供餐模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我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2011-2013年,全省22个国家试点县规划食堂建设项目1932个,建筑总面积62万平米,总投资9985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9223万元,省级资金23123万元,市县级配套等资金2751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底,22个国家试点县累计进入县级专户资金96706万元;1696个项目已完工,136个项目正在建设,开工率达到95%,完工率达到88%,预计明年春季规划项目能全部完工。
(七)加强内部管理,配备食堂人员。我省采取食堂供餐模式的学校,全部建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长--后勤主任--食堂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管理网络;建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长--后勤主任--食堂管理员—学生代表—学生家长—社会爱心人士等组成的监督管理网络。各学校强化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力度,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营养知识等业务技能培训。
(八)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公示。省、相关设区市和试点县都制定了宣传方案,经常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和解读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试点学校每位校长和学生人手一张营养改善计划应知应会卡,随时对应知应会卡内容进行学习。此外,各学校还通过学校教师例会、校会、家长会、升旗活动、公开公示栏等形式,对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宣传。每个学校都建立了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设立了专门的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栏,对国家政策、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学生实名制信息、供餐模式、供餐标准、供餐内容、营养食谱、食品价格、经费账目、应急预案等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试点县普遍反映工作人员紧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需要验收、储存、加工、分餐、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专门管理人员,这部分工作目前只能由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兼任。而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本来就不足,现有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因此大幅增加。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增加编制或者允许学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雇佣必要的食堂工作人员,并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雇佣人员费用,以利于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
(二)试点学校公用经费紧张。为全力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大部分试点县利用学校公用经费,安装了安防储存设施设备,购置了加工分餐工具等;另外,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大大增加了学校的水电煤气等运转费用,从而造成学校公用经费的严重不足。由于22个试点县都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县里经济条件比较落后,财政收入较低。建议国家设立专项工作经费或适当提高试点县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以弥补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运行成本的增量部分。
(三)县城学校中的农村学生应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县城学校中来自农村的学生也快速增长,这部分学生也要求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但按照规定,这部分学生不能享受。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将县城学校中的农村学生或者是贫困家庭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范围。
四、2015年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2015年我省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力度,改善供餐模式,将学校食堂供餐作为主要供餐形式。二是继续狠抓食品和资金安全工作,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三是加强培训,组织学校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和营养餐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服务理念和服务质量,提高饭菜质量,确保学生吃的安全、舒适、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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