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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04-15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2014年,在全国学生营养办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着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的宗旨,我省3个国家试点县(市)和8个地方试点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家及地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1.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省营养办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供货企业准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我省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到首位,不断健全完善食堂供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食品采购和配送监管,加大对供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供应情况月通报制度,规范定点生产企业配送行为,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都能享受3元补助标准的营养餐。

  二是管好用好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省营养办要求各地管好用好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按规定及时拨付和结算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绝不能出现因为资金拨付不到位而让学生吃不上营养餐的事件,确保膳食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营养指导和监测。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群,及时转发中央及部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和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做好营养膳食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工作,科学指导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

  四是推进民主监督管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2013年3月,我省在所有营养餐试点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学生、家长、教师、村(社区)代表为成员的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成立2年来,在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供餐单位评议、学校食堂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公开招标、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状况公开等方面,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责作用,为提高学生营养膳食质量,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推动民主监督和管理,促进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是深入试点县做好业务指导,督促各地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省营养办多次深入试点县,重点对食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营养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食堂供餐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县(市)做好向“完整午餐过渡”的试点工作,督促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截止目前,我省已有10个县(市)的146所学校实施了营养正餐试点,有3.4万多名学生吃上了免费营养正餐,占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44%左右。

  2.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按照国家要求,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有序实施,各试点县(市)均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联席会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学生营养餐“三公示”制度、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制度、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储藏及管理制度、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食品出入库验收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学生营养餐反馈制度、食堂用餐制度、学校领导陪餐制度、营养餐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食堂安全责任制度等,并做到制度上墙,装订成册。这些制度的建立,既明确了部门职责,又细化了工作措施,从而推进了试点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保障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3.中央及地方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积极筹措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同时要求各地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2012年春季以来,全省已累计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3.6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4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39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1.74亿元,食堂建设项目专项补助1.89亿元。每年直接受益学生8万人左右。

  4.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做好向“完整午餐过渡”的试点工作,试点县(市)通过在职教师转岗、公开招聘等方式,对“营养正餐试点学校”按照100:1的比例配齐食堂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体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

  目前,营养正餐试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费用均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多数学校还分设了食堂管理员、采购员、库管员、消毒记录员、留样记录员、财会等岗位,重要岗位不可兼职,不同岗位互相监督,相互协作。同时,试点县(市)营养办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食堂的食品卫生、餐具的“一洗、二冲、三消毒”工作,并把营养餐安全实施情况作为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5.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为更好地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省营养办通过各种有效形式,为营养餐试点学校培养、培训专(兼)职营养与健康指导人员,加强营养状况的监测工作。2014年,多次组织试点县(市)农村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参加营养与健康培训,开展饮食卫生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法律法规培训,开展食堂财务人员培训,累计培训500人次。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分批参加了“国家四级公共营养师”培训,50多人取得了国家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各学校也相继开展了食堂从业人员内部培训。通过培训,专(兼)职营养与健康指导人员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的营养理念,对农村学校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6.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大事,我省从试点工作启动伊始,就十分注重政策宣传和信息调度工作。我们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工作简报、信息公开以及专题讲座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努力使这项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吉林教育电视台、延边电视台、延吉电视台、延边日报等多家媒体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按照全国营养办的要求,积极发放“学生应知应会卡”和“校长应知应会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对营养餐营养价值、食用方法、卫生知识等全方位地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营养理念的了解和认识。

  7.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省营养办、省卫生厅疾控中心积极组织试点县营养办、疾控中心,对部分学校进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

  大安市监测采取分层抽样方式,确定14所学校为监测学校(初中、小学各7所),其中2所初中(乐胜中学、两家镇中学)、2所小学(乐胜小学、两家镇小学)为重点监测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身高、体重规范测量,对重点监测学校疾控中心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采血,现场测定血红蛋白值,并按要求严格保存血样本,冷冻条件下运输,准确规范填写监测数据和相关学生信息。在4所重点监测学校共采集血样本731人份,血红蛋白值93.0--202.0。14所监测学校共测量学生身高、体重2556人。

  敦化市对10所学校的500名学生进行跟踪监测。在监测工作开展期间,对监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了及时纠正和改进,并提出改进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测质量,保证了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8.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及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各级营养办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2014年,我省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但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个别学校负责同志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试点县(市)营养办已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食堂建设情况

  1.食堂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2011-2013年,11个国家及地方试点县(市)规划新建、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及餐饮设施设备项目422个,新建、改扩建(改造)学生食堂(伙房)12.52万平方米,投入资金2.3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6亿元,省级补助资金0.63亿元,县市投入0.44亿元。截止2014年12月末,11个试点县(市)食堂建设项目已累计开竣工415个,占批复数的98.3%;面积12.33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98.5%。其中在建项目20个,面积1.33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10.6%;竣工项目395个,面积11.0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87.9%。完成餐饮设施设备购置投资3368万元,占批复数的89.8%。国家试点县(市)的所有食堂建设项目都已竣工,餐饮设施设备采购全部完成。

  2.项目管理情况。省、市、县各级政府均把工程质量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组织和管理,积极支持食堂建设工作。一是强化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有关程序办事,依法办理工程施工报批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实施。二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确保建一所,成一所。三是相关部门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减免工程建设的相关收费,提高工程资金投入的综合效益。四是做好工程进度月报工作。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强化完善项目管理,对建设项目实行月报制,并通过教育信息网和信息通报等形式,定期公开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五是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多数县市审计部门加强了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竣工验收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合法合规。六是严格档案管理。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档案资料室、档案管理员和信息建设管理员,各种纸质的档案完整归档,编号存放,形成目录表。项目竣工后,项目工程档案装订成册,分别交城建档案馆、建设项目单位和县市校舍建设与管理中心存档。

  二、典型做法

  延边州敦化市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本着先试先行、边干边改、确保安全、应享尽享的工作思路,确立了以政府主导、学校主办、家庭自资、社会参与 “四为一体”的学校食堂管理模式,紧紧围绕 “安全、卫生、科学、营养、规范” 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行食堂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大食堂软件和硬件建设力度,全面提升营养餐管理工作水平。截止2014年末,全市55所营养餐试点学校中有54所实行了食堂供餐,受益学生14991人,占全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总数的98%。食堂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日趋规范,得到了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的高度认可。敦化市的“食堂精细化管理”模式,曾在2014年7月召开的全国学校后勤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其具体做法是:

  (一)制度精细化。市营养办实行专人分片包保营养餐学校,统一制作食堂工作检查记录,统一检查标准,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编制了《敦化市义务教育段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度汇编》,对每一个操作过程提出具体要求,为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二)采购精细化。实行进货、验收、记帐、付款四分开,大宗物品实行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大大降低了成本,增加了透明度。

  (三)操作精细化。从食品采购 、贮存、加工、备餐供餐、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安全精细化。紧紧抓住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条红线细化管理。食品安全方面严把“六关”、“三防”,即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食堂环境卫生关、餐饮用具消毒关、食品原料保管贮存关、饭菜试尝留样关、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防止发生投毒事件、防止霉变、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食堂,防止流行性病毒感染食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资金安全方面要求学校做到“五个单独”、“一个结清”, “五个单独”即早晚餐和营养午餐单独建账、单独记录午餐食品出入库记录、单独记录每日用餐人数;单独列支教师餐费;单独列支幼儿园餐费。“一个结清”即国家3元和自费资金月末结清,要全部用于午餐。

  (五)人员管理精细化。建立人员政审、体检、培训、晨检等制度。

  (六)膳食营养搭配精细化。聘请延边大学教授做营养顾问,每校配备一名营养师,指导食堂科学配餐。

  (七)饮食文化精细化。倡导营养健康教育进课堂,进食堂,让学生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不断为学校食堂注入更多教育元素,突出餐饮文化主题,营造中华饮食文化氛围,实现环境育人,促进食堂文化建设。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各试点县在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对学生营养餐供餐、食堂建设等情况的深入调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受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进展较慢。部分试点县食堂建设工作进展较慢,主要涉及试点学校布局调整,项目规划、设计、选址、招投标等工程前期较为复杂等原因所致,另由于受气候条件的限制,列入2013年以前年度规划的食堂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存在一定难度。

  (二)非寄宿制学校新建食堂,造成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增大。试点学校的学生食堂建设标准是根据在校学生人数规划建设的,面积普遍较大,为保证实行食堂供餐,非寄宿制学校需按标准新建食堂,对于东北寒冷地区,食堂面积的增加,相应的学校取暖费用也随之增加,按照现行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学校承担取暖费用压力较大。

  (三)地方资金配套不足,非寄宿制学校食堂大部分未能投入使用。目前,已经竣工的非寄宿制学校食堂,大部分没有投入使用,主要原因是试点县(市)多数为国家级贫困县,财力有限,难以承担食堂供餐形成的经费缺口,如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煤气、水、电、体检、培训等费用。

  四、有关意见及建议

  (一)加大建设资金投入。我省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地处东北中部,受气候条件等影响,食堂(伙房)建设成本较高,建议国家能够考虑我省实际情况,在安排食堂(伙房)建设资金时,适当给予倾斜。

  (二)对试点学校的公用经费予以适当补助。考虑试点县(市)本身属于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自身财力有限,难以承担学校实行食堂供餐后形成的煤、水、电等公用经费缺口,建议国家能够单独考虑安排一部分专项经费予以补助。

  五、2015年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在总结学校食堂供餐试点工作经验和作法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管理,明确实行食堂供餐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食堂供餐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机构,并逐一落实责任。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在保证学生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食堂供餐工作,尽早实现“逐步向食堂供应正餐过渡”的目标。

  (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食堂建设任务。督促指导各地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5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试点县、试点校学生食堂(伙房)建设改造任务,为尽早向学校食堂供应营养正餐过渡提供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两个安全”落实到位。各级学生营养办要组织本级营养改善推进计划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定期对供餐情况、食品安全、食堂建设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县(市)学生营养办对学校食堂建设项目执行、资金落实及管理使用、工程质量与进度、日常工作开展和食堂管理情况等,进行全过程指导和检查,确保“两个安全”落实到位。

  (四)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全国营养办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月报和食堂建设月报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进展执行情况。进一步做好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保证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维护好学生切身利益。

  (五)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教育部门要协调配合卫生、药监、食品安全等部门,在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的同时,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动员学校师生共同参与监督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六)开展营养餐管理队伍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通过专家讲座、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提升营养餐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断强化管理,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和水平。

  (七)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媒体的联系,不断完善“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网站建设,定期印发工作月报、简报,从不同角度对我省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情况的进行宣传报道,对相关政策、实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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