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学生营养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配合下,结合我省实际,深入调研,制订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强化专项资金和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队伍培训力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两个安全”。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省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的26个县(市)共计3091所农村学校82万余名学生受益。省级试点的崇阳、通城、通山、阳新4县为847所学校的25.8万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与此同时,宜昌市夷陵区,神农架林区及十堰市张湾区等地方试点,共49所学校1.5万名学生受益。通过国家、省及地方试点,目前,全省总共有109.3余万学生享受了这一惠民政策,国家试点下拨中央补助资金4.4824亿元,省级试点下拨资金6343万元。
二、工作情况及措施
(一)切实履行工作职能,抓好学生营养办日常工作
一是加强情况通报,强化业务指导。4月10日,组织省领导小组12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春季视频调度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有关省市作了工作经验交流。我办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对全省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是狠抓日常管理,落实工作制度。组织各试点县市认真填报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表》,将享受该计划的学生名单、供餐原材料价格、食谱等内容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按要求及时核对并拨付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完成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网上报表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印发文件3个、函件7个、简报4期,宣传、指导各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为提高学校食堂后勤管理及操作人员营养知识和水平,促进学生营养健康,7月1日至3日,我办在汉举办了全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营养配餐培训班。培训班聘请了营养方面的专家分别就学生营养配餐基本原则和操作流程、营养改善与食品安全及大锅菜的烹饪方法等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学员积极参与交流研讨,反响良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是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调研指导。2014年,省营养办对恩施、黄冈、十堰、宜昌、咸宁、黄石、孝感、襄阳等所有国家和省试点县市进行了调研和检查。按照省领导小组对口联系试点县市制度要求,6月17日至20日,省教育厅赴对口联系点竹山县和房县,实地了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学校、走访学生等形式,对学生实名制及公示公开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课间餐供货采购渠道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调研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改善食堂就餐条件。“希望厨房”走进贫困山区行动是团省委、省青基会为积极改善农村学校食堂条件,促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而发起的一项公益活动。截至2014年底,在武陵山、秦巴山、大别山和幕阜山连片贫困地区,配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建设了1674个“希望厨房”,改善贫困山区农村中小学简陋的厨房条件,让孩子们吃得更安全、更营养。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实行网上展播。为充分展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成果,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按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 ,我省各试点县(市)结合各地实施情况,拍摄了计划实施工作专题片,省营养办对上报所有专题片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我省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上展播时间为2014年7月8日至8月14日,各试点县(市)组织县级学生营养改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学校观看、学习、借鉴。
三是配合审计部门完成专项资金审计。今年2月至7月,配合省审计厅组织对利川、麻城等20个县(市)2012至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三)以专项资金审计为重点,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批示精神,我厅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加强督办、严格问责;以县为主、注重实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整改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整改行动方案和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成立专班,明确任务。厅成立以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类整理20个县市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及出处,对审计提出的工作建议逐条分析,对重大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抓好整改落实。三是通报情况,部署整改。召开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四是启动约谈机制,提出整改意见。对审计中问题突出的有关县(市)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五是严肃纪律,加大处理力度。督促各县(市)对审计报告中涉及问题的单位、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对挤占挪用、虚报套取专款等问题严重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限期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监察室汇总报省有关部门。六是组织专项资金审计和检查。11月中旬,督促没有进行审计的试点县(市)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年底前,厅组织7个督导检查小组,对试点县市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七是开展绩效评价。在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对2012-2013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各试点县(市)自查,有关市(州)在所辖县(市)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考评,省对试点县(市)绩效考评情况进行抽查。八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管理办法等制度。
(四)试点县(市)工作各具特色,亮点纷呈
一是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有效防范“两个安全”。巴东县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制度先行、多管齐下的方式,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职责,不留任何死角。县政府分别与12个乡镇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强化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不同采取分段监控。质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进行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管,实施学校对食品仓储环节负责,财政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进行监控管理,每个环节都有部门常态化监控。长阳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长阳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长阳县中小学食堂财务核算暂行办法》,统一印制和下发了“一帐、两单、三表”,严格执行,确保物资、资金安全。房县实行阳光操作,实行“专人专账,专款专用,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示”制度,保障资金安全。鹤峰县全县所有农村中小学开通新浪微博,按时公示每顿营养午餐,学生就餐情况、食堂工作人员着装及操作情况、食堂清洁卫生情况等尽收“眼”底,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安全;并且成立了“免费午餐计划” 和“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罗田县营养办设计并统一印制了“三册十表”,涵盖学生实名制信息、食谱公示、供餐内容、课间餐分发、用餐签名、采购送货、入库出库、管理台账、资金审批、拨付汇总等十个方面内容,确保了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食堂供餐条件。各试点县市积极筹措资金,改善食堂就餐环境,有效地保障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目前,全省已有恩施、鹤峰、秭归、五峰、郧西、保康、宣恩等七县(市)营养改善计划全部采取食堂供餐模式。为确保食堂设施能满足供餐需求,恩施市、秭归县自筹300余万元资金为食堂基础薄弱学校添置冰箱、炊具等必要的设备设施,为边远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搭建小伙房;恩施市财政每年安排265万元专款用于解决食堂炊事员工资问题;鹤峰、五峰县寻求多种途径,争取国家关工委、省青基会、安利公益基金会等有关部门和爱心企业,为学校开展捐建厨房活动;竹溪县筹资100万元为20所急需更换食堂设备的学校添置了急需的食堂设备;郧县投入200余万元添置食堂设施设备;房县在“2014年新学期开学季‘希望工程伴您成长’暨‘希望厨房’项目协调会”中,配合团县委在土城镇白鸡小学圆满完成“希望厨房”第一餐相关工作,受到省、市各级领导以及希望厨房捐赠方的一致好评。郧县县委政府积极争取“希望厨房”项目,2014为20所学校配备了60万元厨房设备。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为配合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地大力推进学校“菜篮子”和“小猪栏”建设,积极倡导以“基地+农户+食堂”的学校蔬菜副食供应新方式,加强农校对接,建立蔬菜副食基地与学生劳动实践相结合的稳定基地,解决学生吃菜难、吃菜贵问题。鹤峰县实行蔬菜基地建设,让有限的资金获得巨大的效益。如太平乡龙潭小学等农村学校开辟基地种菜,用来补贴食堂开支,极大改善了学生的伙食质量;郧西县把落实学校“两个基地”建设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学校住宿学生基本达到了生平20平方米的蔬菜基地和20名住宿学生养一头猪的目标;竹溪县人民政府拿出专项资金15万元为学校新租赁蔬菜基地275亩,使全县学校蔬菜基地达到600余亩,全县学校蔬菜供给力达70%,让学生吃上了时令、新鲜、安全的蔬菜。同时,利用食堂的剩饭剩菜喂养牲猪,解决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学生吃肉贵、吃不到放心肉的问题。
三、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以专项资金整改为契机,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为重点,建立会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管理机制,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营养餐地方配套资金。配合省财政厅制定全省统一的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标准,进一步明确地方配套资金的开支范围及项目。督促地方政府按照要求将营养餐地方配套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足额将配套资金拨付到各学校,保证中央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体制。配合省财政厅完善中小学“校财局管”的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学校食堂银行账户开设的问题,允许其开设对公账户管理营养餐资金和学生伙食费,防止公款私存问题。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实行食堂供餐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等),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是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绩效评价。联合省学生营养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导,适时开展督导评估和审计检查,定期开展各项专题调研和指导。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完善学生实名制信息平台和核查系统,规范档案台账资料。细化工作规范和流程,明确每一个工作环节的职责。完善公开招投标管理工作,建立供餐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食堂管理和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协商有关县(市)和部门,采取购买公益岗位等方式,为学校配备合格适量的食堂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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