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教育部印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安全第一、注重营养”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甘肃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12547所,其中国家试点10661所,省级试点1886所,分别占比为84.96%和15.04%;学生184.1万人,其中国家试点149.32万人;省级试点34.83万人,分别占比为81.09%和18.91%。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800元。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工作机制。2015年3月省教育厅联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省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该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保障经费,保证资金安全,加快食堂建设,实施食堂供餐,确保食品安全,强化监管体系,加强正面宣传,回应社会关注等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为各县(市、区)在不断调整完善政策、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方面提供可靠依据。
(二)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严格规范管理措施。全年安排下达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4.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1.79亿元,省级财政2.09亿元,市县财政配套1.11亿元,国家试点资金指标于2014年12月前下达各县(市、区),省级试点资金于2015年1月前下达。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全部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到县财政特设专户,纳入国库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没有出现克扣、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等情况。各县(市、区)收到经费通知后,根据学生人数及时将补助资金分配并拨付到学校,保证营养餐正常供应,结余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滚动使用。
(三)大力建设学校食堂,落实政策强化管理。我省着力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以“全面改薄”工作为基础,加大食堂建设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堂建设中提前介入,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食堂的功能区设置和流程布局规划。对已经建好的食堂,加快验收、审计等相关手续,限期投入使用。2011至2014年,全省共计投入农村学校食堂建设专项资金20.7亿元,建成食堂2416个,面积104.5万平方米,截止目前投入使用食堂2257个,占总建成食堂的93.4%。
针对食堂设备和从业人员不足的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配备食堂设备,以100:1的比例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劳务报酬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白银市白银区落实资金87万元;平川区落实资金33万元;景泰县落实资金426.3万元,通过公开招聘、岗位调整、临时聘用、安排公益岗位等措施,解决食堂从业人员1020人。定西市安定区为100人以下较小规模学校落实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补助1180元。陇南市宕昌县落实资金80万元用于购置消毒柜828个、留样柜207个、档案柜41个;徽县落实资金21.4万元为学校食堂统一配发冰柜54台、消毒柜54台、留样柜55台。
(四)严格规范招标采购,提高学校供餐水平。我省各市(州)、县(市、区)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食品采购“四统一”工作制度,对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做到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全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学校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外购食品实行双人交验和入库制度,食品验收时供货方必须提供货物清单、产品保质期和合格证等票证。所有学校均成立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作用,确保营养餐等价、优质、新鲜、营养。
我省营养餐供餐方式确定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农村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采用学校食堂供餐的,约占总数的65%。供餐形式以营养早餐和课间加餐为主,以学区为单位制定带量食谱,不断丰富供餐内容,增加花色品种。
各地在实施供餐过程中也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如定西市陇西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每周更新食谱内容,调节供应品种,实施以农村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为圆点,由县政府购置车辆,辐射带动周边5公里以内的小学和教学点供餐,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节约成本,确保了食品安全。
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庄浪县、华亭县和崇信县创新供餐新模式,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乡镇,建成营养餐加工配送中心66个,辐射585所学校,占供餐学校总数的50%,覆盖学生8.1万人,占供餐学生总数的53%。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试行“4+x”供餐模式(4是每生每天4元营养餐,x是除享用营养餐之外,一些有特别需求或饮食习惯的学生可以自费选用其他饭菜)试点,向周边5公里以内小学或村小学生提供营养餐。
庆阳市环县提出“农校对接”的做法,学校食堂所需原料,均来自当地农产品,既从源头上保证了学生食品安全,又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在供餐品种上,该县提出“6个1”工程,按每人每天达到1杯热牛奶、1个热鸡蛋、1个热馒头、1碟热小菜、1碗热稀饭、1周一顿肉菜的标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确保了学生吃得既营养又舒心。
(五)严格食堂操作流程,坚决确保食品安全。我省市(州)、县(市、区)、试点学校均认真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均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及培训合格证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都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都加入和运用食品电子追溯平台。试点学校均实行校长陪餐和食品留样制度,校长陪餐,餐费自理,食堂对每顿营养餐均留样100克,注明食品名称、放存时间、经办人员等信息,留样48小时以上。
8月17日-18日,我们组织开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大学专家教授,分别就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置、中小学生营养膳食指导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对我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兰州新区,教育、卫生系统的200名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015年9月11日,我省平凉市灵台县西屯镇新民小学学生在食用营养餐后出现了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市县两级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出现不良反应学生的治疗和观察工作,对食堂和食物进行查封,开展调查和追溯,对查处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9月23日,在全国召开完视频会议后,我省立刻召开全省视频工作会,会议开到县(市、区)级,要求全省市(州)、县(市、区)要切实吸取平凉市灵台县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训,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首要的问题”和“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和《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从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上严把质量关。
(六)积极促进公开公示,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我省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均设立公示栏,每天对供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市(州)、县(市、区)利用教育工作会议、重大活动等时机和各种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提高广大社会各界对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认识。学校将学生营养膳食有关知识内容安排课时,在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强化宣传,整体提高师生的营养知识,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营养膳食的宣传和培训。市(州)县(市、区)开展以“食育”教育为主的营养健康教育,将营养餐和学生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分餐,参加校园种养基地劳动、勤工俭学等活动,培养学生珍惜粮食,崇尚劳动,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其中平凉市崆峒区编印《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从饮食名言及歌谣、食品安全知识、饮食习惯培养、食物中毒处理等方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和食堂从业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省广大群众已逐步认识到国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开展实名制信息系统培训,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今年10月,我省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16日,我们召开“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培训会,省上市(州)、县(市、区)共120余名负责“实名制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12月初,我省全面完成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县的“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做到全省全覆盖,使全省所有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均实名辨认,进一步防止了出现套取和冒领补助资金行为,促进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规范运行。
(八)大力推进阳光校餐,主动接受第三方监督。今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受全国学生营养办委托,在秋季学期对我省永登县、榆中县、华池县、合水县、陇西县、岷县和康乐县实施“阳光校餐”项目,我省7个县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利用手机软件,每天按时将学生用餐内容、价格、种类上传至阳光校餐大数据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增效。
(九)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第九教育督导组,对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查后,对于在还存在的问题,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长刘伟平和副省长郝远分别作了“抓好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问责”和“逐一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后上报”重要批示。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印发《关于整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市(州)、县(市、区)认真对照检查,从落实长效保障机制、强化管理措施、规范操作行为、提高供餐质量、加强监督检查五个方面进行整改,并在11月底前完成,报送整改报告。11月我们又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对相关县(市、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和学生营养健康体质监测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学校食堂建设数量不能满足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食堂供餐。我省虽然在2011-2014年建设了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学校食堂,近两年“全面改薄”项目中的省级投入也对食堂设施的配备给予了倾斜和照顾。但是我省100人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有7920所,这些学校和大部分规模较小的村小都没有食堂,学校都在采用企业供餐的模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学校食堂炊管人员和厨具设备严重缺少。由于我省地处西部,地方财政比较困难,80%的财政支出主要靠转移支付来解决,凭当地财政很难配齐学校食堂炊管人员和厨具设备。
(三)学校食堂运行成本较高,从业人员工资落实不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所有支出依靠政府来解决,在我省学校食堂供餐学校中,物价、交通等因素成为影响学校食堂运行成本过高的主要原因,因此,学校食堂开支较大,从业人员工资难以落实。
三、2016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督促市(州)、县(市、区)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
(二)开展专项督查。一是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省直各部门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组织省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召开视频调度会或现场推进会,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均衡开展。
(三)探索食堂供餐新模式。2015年第100期教育体制改革简报中指出,贵州省黔西南州营养餐“农校对接”,学校食堂与农户、基地、合作社对接,在“农校合作”初具规模后,采取“农户—公司—学校”的模式,建立中小学食堂食品配送中心,形成集约化的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我省平凉市也是采用 “校企合作”方式,建立中小学食堂食品配送中心。对于这种新的供餐模式,我们将在2016年进行充分调研、专题讨论,如果论证后可以实施,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
(四)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监测评估系统。配合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组建专家团队,对监测学校的选择、监测指标和时点、评估内容等方面认真研究,形成内容详实的评估报告,体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四年来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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