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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9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学生营养办的指导下,坚持“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义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一年来,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重视组织领导,规范制度建设,注重部门合作,强化细节管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省继续在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3个国家级贫困市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工作的同时,新增2个省级试点临高县和白沙黎族自治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受益对象为各试点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学生,惠及中小学生135870人;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试点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7:3分担。另外,实施地方试点的市县还有三亚市和陵水黎族自治县,惠及学生94076人。全省惠及学生总计229946人。

  二、主要做法

  我省自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试点市县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导下健全机制、规范操作、狠抓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确保试点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

  紧紧围绕“以市县为主”指导思想,不断健全省级统筹领导、县级组织实施、学校具体负责的“三级”管理机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同时细化部门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通报、督办、主任办公会、专题研讨会等专项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放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首要位置,突出重点环节,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各试点市县研究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食品库房管理制度》、《食品试尝、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二是严格规范操作。各试点市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5〕2号)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餐企业,并对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把好食物源头关,保证食品质量;在食物的运输、入库、贮存、出库、加工、分发等关键环节都严格要求,规范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改善供餐条件。各试点市县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在当地食药监局的指导下,改善食堂环境,配齐相关设备设施,确保食品加工安全。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省学生营养办组织省教育厅、省食药监局对试点市县进行深入的检查和细致的指导,试点市县的教育和食药监局部门每学期都要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安全工作检查。各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膳食委员会”,对本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是落实责任追究。试点市县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并与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市县教育局把学校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与各学校校长、食品管理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三)强化资金监管,实现公开透明。

  2016年,我省共收到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4032万元,已按要求全额下达到各试点市县,并由省财政厅发文对资金的使用对象、方法提出明确的要求,确保中央资金使用规范。我省配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专项资金6589.128万元,各试点市县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研究制定的《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各试点市县和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四)积极推进食堂供餐。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主动召开会议,深入研究食堂供餐问题,积极督促试点市县改善食堂基本条件,扩大食堂供餐范围。我省省级试点市县的食堂供餐学校从2014年的5所增加到2015年的56所,2016年又增加到74所;其中,五指山市食堂供餐人数占本市享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总人数的95.21%。

  (五)实施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5〕2号)要求,2015年11月举办“海南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培训班”,对五指山市、保亭县、琼中县等3个省级试点市县和三亚市、陵水县等2个地方试点市县进行集中培训;2016年9月又再次培训各试点市县使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真正做到不漏一县、不漏一校,实现培训“全覆盖”,目前全省7市县正在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六)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抓层层落实。

  省学生营养办在9月份18日-23日期间,在我省西线、中线、东线设三个培训点,连续举办了3期“2016年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培训班”,我省5个省级试点和2个地方试点的营养餐实施学校负责人、试点教育局分管局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控中心业务负责人、供餐企业人员共有近500人参加培训班;我厅邀请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医学院等单位专家授课,培训涉及资金使用与管理、食品安全、学生营养知识宣传、学生营养监测、营养餐月报系统和实名制系统使用培训、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内容。通过开展省级培训,让各试点市县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习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掌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点和要点,相互学习借鉴,极大地提升各市县营养餐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水平。

  另外各市县营养办积极联合当地食药监局,对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培训,营养餐实施学校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知识培训,力争使每个人都了解、关心和支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三、工作亮点

  (一)提高标准,扩大受益范围。

  一是结合海南省情,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的补助范围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扩大到“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学生(包括城镇和农村)”。实施地方试点的陵水黎族自治县还将高中学生和学前教育的学生纳入学生营养改善的范围,三亚市将将部分农村高中学生也纳入学生营养改善的范围。二是我省将农村义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由国家确定的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还将食堂供餐的学生膳食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

  (二)因地制宜,创新食堂供餐模式。

  各省级试点市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确定食堂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可口”的营养热餐。五指山市通过招标引入餐饮服务企业管理学校食堂,并分两种方式为学生配送营养餐:一是寄宿生,由学校食堂按照省营养办制定的食谱提供一份营养午餐,供餐内容有蛋、肉、蔬菜等;二是走读生,根据区域划分10个食堂配送点,就近提供课间餐的供餐和配送,供餐内容有学生奶、鸡蛋、粥、粉、面和面包。保亭县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早餐,每天安排不同的食谱。琼中县由学校食堂供应荤素搭配(两荤两素一汤菜)的营养午餐,并将食堂供餐的学校学生膳食补助标准由省级规定的4元提高到4.5元。

  (三)注重宣教,普及营养知识。

  联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开展学生营养知识宣传和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海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组织专家设计了营养食谱,编撰和开发了一系列内容全面、形式活泼的学生营养宣教资料,面向学生、家长和学校全面普及营养知识。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营养专家到市县开展营养知识讲座,帮助教师和学生树立正确的营养健康观念,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五指山市还利用教育局体卫艺网和体卫艺公众号微信平台宣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知识。

  四、食堂建设情况

  我省认真贯彻全国营养办工作精神,在开展省级试点工作时鼓励市县多摸索成功经验,在实施企业供餐的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全国营养办的统一部署,加快食堂建设力度。各市县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进行食堂建设,在保证规范要求和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建筑设计,节约建设成本,严禁超标准建设。2016年我省安排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学校20所,总投资1352 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77万元,省财政资金975万元,总建设面积5955m²,购置食堂设备864.3万元。

  上述建设项目中,琼中、五指山、保亭、临高和白沙5个省级试点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学校35所,总投资4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1万元,省财政资金365万元,建设面积2130 m²,购置食堂设备239.1万元。2016年我省7个营养餐实施市县共评选出12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省级投入这12所学校的食堂专项建设资金245万元。

  五、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食堂供餐比例不高。在实施过程中,试点市县过于注重“保安全”,简单的将“牛奶+X”选择为“牛奶+鸡蛋”,使供餐内容太过单一。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学生厌食鸡蛋的情况,产生抵触情绪,让“爱心餐”变成了“闹心餐”。针对这种情况,省学生营养办督促市县统筹资金,加快食堂供餐基本条件建设步伐,尽早实现食堂供餐,在食堂供餐尚未普及的情况下,鼓励各试点市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牛奶+鸡蛋”改为“牛奶+X”,丰富食物种类,解决食物单一的问题。

  (二)学生早餐质量太差。在试点市县部分地区,早晨是最佳的下地干活时间,很多学生家长由于没时间给孩子做早餐,就给学生零钱,让学生自己去买早餐吃。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之后,有的学生为了省钱就不吃或少吃早餐,而是等待吃课间学生营养餐,导致早餐质量严重下降,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针对这种情况,省学生营养办建议各试点市县和学校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养成按时吃早餐、吃饱早餐的习惯;同时建议试点市县和学校积极推进食堂供应学生营养早餐,彻底解决学生早餐质量差的问题。

  六、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议全国营养办将我省的5个国家级贫困地区纳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同时将下达我省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使边远贫困地区的孩子进一步感受党的关怀和温暖,早日实现教育均衡化。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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